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基本条件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3 15:39: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基本条件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我校师资队伍管理,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我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贡献为依据,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师师德、学风建设,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主要分为:教师系列、科学研究系列、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育管理系列、图书管理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所有教职工。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师德要求

一、凡参加评审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学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建设;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1

二、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人员,或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的人员,学校严格实施师德、学风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顺延乃至取消申报:

1.近3年内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2.受学校通报批评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伪造学历、学位、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第六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学历要求

1.申报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合格学历。

(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含思想政治教育,下同)的学历要求:1971年前毕业的,合格学历为本科;1971年以后毕业的(含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经过进修,确认已掌握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4—6门课程),可视为合格学历。

(2)科研、教管、图书和工程等系列的合格学历均为本科。 (3)实验技术系列的合格学历为专科,但专科学历的申报高级资格,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须满6年。

2.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均须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2

3、后补学历的规定: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4、从2013年开始,凡45周岁以下的教师(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建筑学、思政等专业的教师暂不作要求)晋升教学和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有博士学位,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外语等学科的教师须具备在国外进修访学3个月以上的经历;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承担实践性较强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晋升职称应具备在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3个月以上的经历。 二、资历条件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需要有在我校满1年的工作经历,具体资历条件要求如下: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取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并能胜任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

(2)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3)本科学历,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取得科研成果,到我校担任教学工作且符合学校规定。

(2)博士毕业后,担任讲师职务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