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管湖泊保护规划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9:41: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3 主要规划成果

3.1 湖泊保护范围

3.1.1 湖泊保护范围 (一)确定原则与依据

湖泊保护范围是管理、保护的重点范围,也是规划的重点对象。依据《保护条例》,湖泊保护范围为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区域,包括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湖水出入口,湖堤及其护堤地,湖水出入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鉴于我省大部分湖泊在解放后出现围垦等侵占现象,规划按“立足现状,满足防洪调蓄要求,尽量多还湖,为未来保护留有余地”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和相关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要求确定保护范围。具体是:

(1)湖泊设计洪水位根据有关流域、区域防洪规划确定。洪泽湖、骆马湖、太湖、固城湖、石臼湖为流域调洪湖泊,按照流域防洪规划确定设计洪水位;高邮湖、邵伯湖、嘉菱荡、鹅真荡、宛山荡为流域或区域行洪通道上的湖泊,按行洪通道设计行洪流量确定设计洪水位;长荡湖、滆湖、白马湖、宝应湖是区域性调蓄湖泊,根据区域防洪除涝规划确定设计洪水位;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是河网型湖泊群,根据里下河地区水利综合规划确定设计洪水位。各湖泊设计洪水位见附表2。

(2)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及鲍集圩行洪区,骆马湖南堤与宿迁控制线之间滞洪区,太湖西山岛、东山半岛,纳入湖泊保护范围。

(3)河道与湖泊分界,河口有控制建筑物或桥梁等标志性建筑物的,到建筑物;河口没有建筑物的,一般按规划习惯执行。

(4)湖堤及护堤地,湖水出入的涵闸、泵站及其管理范围纳入保护范围。具体范围,有专门审批文件明确的按审批文件执行,没有的按有关规范规定或有关工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5)无堤岸段按设计洪水位下自然岸线确定边界。有堤防的按以下原则执行:

洪泽湖、骆马湖、高邮湖、邵伯湖、太湖、固城湖、石臼湖、嘉菱荡、鹅真荡、宛山荡湖堤,三查三定方案或流域机构及省以上已确认主堤线,按确认堤线执行。

白马湖、宝应湖、长荡湖、滆湖,没有确认主堤线。对没有经过确认的围垦、围养区域,一般以70年代初湖泊形态和有关防洪除涝规划要求为基础,尽量多纳入保护范围;圩堤标准较高、地势较高、内部人口较密集、基础设施较好、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工业圩区或农业圩区,一般不纳入湖泊保护范围;圩堤标准较高、内部人口较为稀疏,以水产养殖为主,地势也比较低洼、但地方意见较大的圩区,暂不纳入规划保护范围,列为退田(渔)还湖规划保留区,控制开发,为今后研究退湖留有余地。

(6)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以省政府苏政发(1992)44号文确定的216平方千米湖荡面积和479平方千米的三批滞洪(涝)圩作为保护范围,在保证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圩区作适当调整后划定边界线。

(7)涉及省际边界的,按保护湖泊完整性一并研究,但不具体划定范围、不作规划指导。

(二)划定结果

根据上述原则,划定12个省管湖泊保护范围总面积为8847平方千米,3个跨市域湖泊保护范围为8.6平方千米。各湖保护面积见附表2。

3.1.2 蓄水保护范围

各湖泊保护范围内正常蓄水位以下蓄水区域均为蓄水保护范围,其中洪泽湖、骆马湖正常蓄水位为南水北调规划蓄水位。行滞洪区、湖心岛屿不纳入蓄水保护范围。

高邮湖、邵伯湖保护范围内的新民滩、同心圩等洲滩地不纳入蓄水保护范围。

白马湖、宝应湖保护范围内围垦、围养区域,圩堤标准较高、地势较高、内部人口较密集、基础设施较好、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工业圩区或农业圩区,不纳入蓄水保护范围,其中宝应湖的按滞涝区进行管理。

太湖竺山圩、光福境内沿太湖圩区、东太湖、东山大缺港以南及西山围垦围养区域,人口较多、基础设施较好、开发程度较高、地方意见较大,暂不纳入蓄水保护范围,列为退田(渔)还湖规划保留区,控制开发,另行规划确定纳入蓄水保护范围的区域。

洪泽湖正常蓄水位时,沿淮的仙墩湖、陡湖、天鹅湖、四山湖、圣山湖纳入洪泽湖蓄水保护范围。

划定12个省管湖泊蓄水保护范围总面积为5703平方千米,3个跨市域湖泊保护范围为8.2平方千米。各湖泊的正常蓄水位及蓄水保护范围面积见附表2。

3.1.3 规划保留区

湖泊保护范围外,白马湖、滆湖划定退田(渔)还湖规划保留区面积分别为5.47、20.04平方千米。

蓄水保护范围外,太湖划定退田(渔)还湖规划保留区面积为110.5平方千米。

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及各流域防洪规划总体安排,白马湖湖内有淮安

四站输水通道,宝应湖湖内有金湖站输水通道,滆湖内有新孟河输水通道,洪泽湖西侧有冯铁营引河,洪泽湖内有成子河输水通道,亦划为规划保留区。

上述规划保留区根据相关要求,控制开发。 3.2 湖泊功能及保护目标

(一)基本思路

湖泊功能确定是规划的核心。根据《条例》,主要研究防洪除涝、供水、生态等公益性功能,依据有关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湿地保护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研究上述公益性功能的保护目标、保护对策与治理思路。

对水产养殖、旅游等开发性功能,关注开发利用现状及规划要求,但要服从公益性功能,在保护公益性功能的前提下,尽量兼顾开发利用要求,不作具体规划安排。

对跨省湖泊省界以外部分,作一般研究,不作具体规划。 (二)主要功能及保护目标

江苏地处江淮沂沭泗下游,上有洪水压境,下排普遍不畅,湖泊调蓄洪涝是解除洪涝水威胁的关键。其中洪泽湖、骆马湖、太湖、固城湖、石臼湖具有调蓄流域洪水的作用,高邮湖、邵伯湖、嘉菱荡、鹅真荡是流域行洪通道的组成部分,宛山荡是九里河进入望虞河的湖泊;宝应湖、白马湖、滆湖、长荡湖、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对区域滞涝意义重大。

防洪功能保护目标:湖泊保护范围不缩小,保证湖泊“蓄得进、排得出”,保障周边及下游地区防

江苏地势平坦,蓄水条件差,湖泊是我省重要的供水水源地,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