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对关于做好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精品资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9 9:42:3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关于做好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按照《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为切实做好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以下简称废改立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重要意义

认真做好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是努力解决现行制度缺失和体制机制障碍等突出问题的需要,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需要,是为加快推进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的需要,也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迫切需要。学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废改立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把这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结合学校实际,分阶段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 1.基本要求

各部门废改立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结合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特别是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围绕教育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教师为主体的要求,在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分析总结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简化程序,高效实用,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2.主要内容

“废”是指同一项制度已有新版本施行,旧版本要作废,或现行制度实施的环境改变,旧制度已无存在必要;“改”是指制度整体上适用,局部需作修改;“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需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填补制度空白。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制度内容超越部门权限甚至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现象。

3. 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8月10日前)

7月15日前,认真全面梳理本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上交本部门拟废、改、立规章制度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表中对拟废、改、立的规章制度要详细列出具体名称,并说明完成的具体时间。8月10日前,各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需要制定和修改的规章制度初稿,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形成讨论稿,提交学校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同时,将汇总整理好的废、改、立规章制度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第二阶段(10月10日前)

9月20日前,在调研论证基础上,形成需要“改”、“立”的规章制度的初稿;9月30日前,将需要修改和制定的规章制度初稿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提交学校有关会议讨论决定,特别是关系师生利益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一些重要制度形成和出台,要经过科学论证、充分协调、民主决策等,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10月10日前,建立学校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印发执行。

附件:沧州医专规章制度废、改、立情况登记表

沧州医专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沧州医专规章制度拟废、改、立情况登记一览表

填报部门(印章): 2009年 月 日

类 别 序号 规章制度名称 完成时间 废 止 修 改 新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