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建质[2010]109号)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25 1:21: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竖向构件和关键部位构件在中震下偏压、偏拉、受剪屈服承载力复核,同时受剪截面满足大震下的截面控制条件。竖向构件和关键部位构件中震下偏压、偏拉、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复核。 (四) 确定所需的延性构造等级。中震时出现小偏心受拉的混凝土构件应采用《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中规定的特一级构造,拉应力超过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时宜设置型钢。

(五) 按抗震性能目标论证抗震措施(如内力增大系数、配筋率、配箍率和含钢率)的合理可行性。

第十三条 关于结构计算分析模型和计算结果:

(一) 正确判断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注意计算假定与实际受力的差异(包括刚性板、弹性膜、分块刚性板的区别),通过结构各部分受力分布的变化,以及最大层间位移的位置和分布特征,判断结构受力特征的不利情况。

(二) 结构总地震剪力以及各层的地震剪力与其以上各层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值,应符合抗震规范的要求,Ⅲ、Ⅳ类场地时尚宜适当增加(如10%左右)。当结构底部的总地震剪力偏小需调整时,其以上各层的剪力也均应适当调整。

(三) 结构时程分析的嵌固端应与反应谱分析一致,所用的水平、竖向地震时程曲线应符合规范要求,持续时间一般不小于结构基本周期的5倍(即结构屋面对应于基本周期的位移反应不少于5次往复);弹性时程分析的结果也应符合规范的要求,即采用三组时程时宜取包络值,采用七组时程时可取平均值。

(四) 软弱层地震剪力和不落地构件传给水平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的调整系数取值,应依据超限的具体情况大于规范的规定值;楼层刚度比值的控制值仍需符合规范的要求。

(五) 上部墙体开设边门洞等的水平转换构件,应根据具体情况加强;必要时,宜采用重力荷载下不考虑墙体共同工作的手算复核。

(六) 跨度大于24m的连体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宜参照竖向时程分析结果确定。 (七) 错层结构各分块楼盖的扭转位移比,应利用电算结果进行手算复核。

(八) 对于结构的弹塑性分析,高度超过200m应采用动力弹塑性分析;高度超过300m应做两个独立的动力弹塑性分析。计算应以构件的实际承载力为基础,着重于发现薄弱部位和提出相应加强措施。

(九) 必要时(如特别复杂的结构、高度超过200m的混合结构、大跨空间结构、静载下构件竖向压缩变形差异较大的结构等),应有重力荷载下的结构施工模拟分析,当施工方案与施工模拟计算分析不同时,应重新调整相应的计算。 (十) 当计算结果有明显疑问时,应另行专项复核。 第十四条 关于结构抗震加强措施:

(一) 对抗震等级、内力调整、轴压比、剪压比、钢材的材质选取等方面的加强,应根据烈度、超限程度和构件在结构中所处部位及其破坏影响的不同,区别对待、综合考虑。

(二) 根据结构的实际情况,采用增设芯柱、约束边缘构件、型钢混凝土或钢管混凝土构件,以及减震耗能部件等提高延性的措施。

(三) 抗震薄弱部位应在承载力和细部构造两方面有相应的综合措施。 第十五条 关于岩土工程勘察成果:

(一) 波速测试孔数量和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测量数据的数量应符合规定。

(二) 液化判别孔和砂土、粉土层的标准贯入锤击数据以及粘粒含量分析的数量应符合要求;水位的确定应合理。

(三)场地类别划分、液化判别和液化等级评定应准确、可靠;脉动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 (四)处于不同场地类别的分界附近时,应要求用内插法确定计算地震作用的特征周期。 第十六条 关于地基和基础的设计方案:

(一) 地基基础类型合理,地基持力层选择可靠。

(二) 主楼和裙房设置沉降缝的利弊分析正确。

(三) 建筑物总沉降量和差异沉降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第十七条 关于试验研究成果和工程实例、震害经验:

(一) 对按规定需进行抗震试验研究的项目,要明确试验模型与实际结构工程相符的程度以及试验结果可利用的部分。

(二) 借鉴国外经验时,应区分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了解是否经过地震考验,并判断是否与该工程项目的具体条件相似。

(三) 对超高很多或结构体系特别复杂、结构类型特殊的工程,宜要求进行实际结构工程的动力特性测试。

第五章 超限大跨空间结构的审查 第十八条 关于可行性论证报告:

(一) 明确所采用的大跨屋盖的结构形式和具体的结构安全控制荷载和控制目标。

(二) 列出所采用的屋盖结构形式与常用结构形式在振型、内力分布、位移分布特征等方面的不同。

(三) 明确关键杆件和薄弱部位,提出有效控制屋盖构件承载力和稳定的具体措施,详细论证其技术可行性。

第十九条 关于结构计算分析: (一) 作用和作用效应组合:

设防烈度为7度(0.15g)及以上时,屋盖的竖向地震作用应参照时程分析结果按支承结构的高度确定。

基本风压和基本雪压应按100年一遇采用;屋盖体型复杂时,屋面积雪分布系数、风载体型系数和风振系数,应比规范要求增大或经风洞试验等方法确定;屋盖坡度较大时尚宜考虑积雪融化可能产生的滑落冲击荷载。尚可依据当地气象资料考虑可能超出荷载规范的风力。 温度作用应按合理的温差值确定。应分别考虑施工、合拢和使用三个不同时期各自的不利温差。

除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的作用效应组合外,应增加考虑竖向地震为主的地震作用效应组合。 (二) 计算模型和设计参数

屋盖结构与支承结构的主要连接部位的构造应与计算模型相符。 计算模型应计入屋盖结构与下部结构的协同作用。 整体结构计算分析时,应考虑支承结构与屋盖结构不同阻尼比的影响。若各支承结构单元动力特性不同且彼此连接薄弱,应采用整体模型与分开单独模型进行静载、地震、风力和温度作用下各部位相互影响的计算分析的比较,合理取值。 应进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内力分析。地震作用及使用阶段的结构内力组合,应以施工全过程完成后的静载内力为初始状态。

除进行重力荷载下几何非线性稳定分析外,必要时应进行罕遇地震下考虑几何和材料非线性的弹塑性分析。

超长结构(如大于400m)应按《抗震规范》的要求考虑行波效应的多点和多方向地震输入的分析比较。

第二十条 关于屋盖构件的抗震措施:

(一) 明确主要传力结构杆件,采取加强措施。

(二) 从严控制关键杆件应力比及稳定要求。在重力和中震组合下以及重力与风力组合下,关键杆件的应力比控制应比规范的规定适当加严

(三) 特殊连接构造及其支座在罕遇地震下安全可靠,并确保屋盖的地震作用直接传递到下部支承结构。

(四) 对某些复杂结构形式,应考虑个别关键构件失效导致屋盖整体连续倒塌的可能。 第二十一条 关于屋盖的支承结构:

(一) 支座(支承结构)差异沉降应严格控制。

(二) 支承结构应确保抗震安全,不应先于屋盖破坏;当其不规则性属于超限专项审查范围时,应符合本技术要点的有关要求。

(三) 支座采用隔震、滑移或减震等技术时,应有可行性论证。 第六章 专项审查意见

第二十二条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下列三方面内容:

(一) 总评。对抗震设防标准、建筑体型规则性、结构体系、场地评价、构造措施、计算结果等做简要评定。

(二) 问题。对影响结构抗震安全的问题,应进行讨论、研究,主要安全问题应写入书面审查意见中,并提出便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的主要控制指标(含性能目标)。 (三) 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复审”三种。

审查结论“通过”,指抗震设防标准正确,抗震措施和性能设计目标基本符合要求;对专项审查所列举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其落实方法。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后,在施工图审查时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落实情况。

审查结论“修改”,指抗震设防标准正确,建筑和结构的布置、计算和构造不尽合理、存在明显缺陷;对专项审查所列举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勘察设计单位落实后所能达到的具体指标尚需经原专项审查专家组再次检查。因此,补充修改后提出的书面报告需经原专项审查专家组确认已达到“通过”的要求,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落实。

审查结论“复审”,指存在明显的抗震安全问题、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建筑和结构的工程方案均需大调整。修改后提出修改内容的详细报告,由建设单位按申报程序重新申报审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技术要点由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

表一 房屋高度(m)超过下列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 结构类型 6度 7度 (含0.15g) 8度 (0.20g) 8度 (0.30g) 9度

混凝土结构 框架 60 50 40 35 24 框架-抗震墙 130 120 100 80 50 抗震墙 140 120 100 80 60

部分框支抗震墙 120 100 80 50 不应采用 框架-核心筒 150 130 100 90 70 筒中筒 180 150 120 100 80

板柱-抗震墙 80 70 55 40 不应采用 较多短肢墙 100 60 60 不应采用

错层的抗震墙和框架-抗震墙 80 60 60 不应采用 混合结构 钢外框-钢筋混凝土筒 200 160 120 120 70

型钢混凝土外框-钢筋混凝土筒 220 190 150 150 70 钢结构 框架 110 110 90 70 50

框架-支撑 (抗震墙板) 220 220 200 180 140 各类筒体和巨型结构 300 300 260 240 180

注:当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不规则)时,其高度应比表内数值降低至少10%;

表二、同时具有下列三项及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一) 序号 不规则

类型 简要涵义 备注

1a 扭转不规则 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 参见GB50011-3.4.2

1b 偏心布置 偏心率大于0.15或相邻层质心相差大于相应边长15% 参见JGJ99-3.2.2 2a 凹凸不规则 平面凹凸尺寸大于相应边长30%等 参见GB50011-3.4.2 2b 组合平面 细腰形或角部重叠形 参见JGJ3-4.3.3 3 楼板不连续 有效宽度小于50%,开洞面积大于30%,错层大于梁高 参见GB50011-3.4.2 4a 刚度突变 相邻层刚度变化大于70%或连续三层变化大于80% 参见GB50011-3.4.2 4b 尺寸突变 竖向构件位置缩进大于25%,或外挑大于10%和4m,多塔 参见JGJ3-4.4.5 5 构件间断 上下墙、柱、支撑不连续,含加强层、连体类 参见GB50011-3.4.2 6 承载力突变 相邻层受剪承载力变化大于80% 参见GB50011-3.4.2

7 其它不规则 如局部的穿层柱、斜柱、夹层、个别构件错层或转换 已计入1~6项者除外 注:深凹进平面在凹口设置连梁,其两侧的变形不同时仍视为凹凸不规则,不按楼板不连续中的开洞对待;

序号a、b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

局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量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判断是否计入不规则的一项。

表三、具有下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一) 序号 不规则类型 简要涵义

1 扭转偏大 裙房以上的较多楼层,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4 2 抗扭刚度弱 扭转周期比大于0.9, 混合结构扭转周期比大于0.85 3 层刚度偏小 本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的50%

4 高位转换 框支墙体的转换构件位置:7度超过5层,8度超过3层 5 厚板转换 7~9度设防的厚板转换结构

6 塔楼偏置 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大于底盘相应边长20% 7 复杂连接 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

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或者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显著不同的结构 8 多重复杂 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复杂类型的3种

注:仅前后错层或左右错层属于表二中的一项不规则,多数楼层同时前后、左右错层属于本表的复杂连接;

表四、其他高层建筑 序号 简称 简要涵义 1 特殊类型

高层建筑 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和高层钢结构规程暂未列入的其他高层建筑结构,特殊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及超长悬挑结构,特大跨度的连体结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