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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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2012年〈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对于改变基层人才匮乏的现状、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工作开展。省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2012年《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办发〔2011〕4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计划为我省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技站所、文化站、水利管理站等统一招录1500名高校毕业生,实施范围主要是国家、省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计划资助500名省内高校2013、2014两届毕业、家庭困难的师范、医学或者涉农专业统招本科生。

3、计划资助2000名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通过成人教育方式提高学历层次。

4、计划对当年参加振兴计划招录的高校毕业生约1500人和参加助学金项目并已签约到基层的2012届毕业生约500人,总计约2000人进行岗前培训;对参加振兴计划2010年底以前到岗,并一直在基层单位工作的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共计约2000人进行后续培养培训,其中省级承担1000人,市级承担1000人。 二、实施步骤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目标任务分项实施。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教育、涉农和文化等专业招录优秀高校毕业生项目。此项目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支一扶”项目合并执行。各县(市、区)对拟招录人员的专业、岗位、数量等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需求计划,医学专业中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和护理等四个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由各市振兴办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各市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12年招录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考工作。为解决基层临床医学、畜牧兽医等部分专业人才短缺和急需问题,可由省振兴办牵头各基层单位统一赴外地招聘。招聘工作结束后,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录用的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复,并予以公示。按照批复,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中与被招录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被招录人员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报到证等到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派至所签约县区。省振兴办对国家、省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当年振兴计划实际招录到岗人数给予一定补贴。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在校大学生助学金项目,省振兴办会同各高校具体承办。实施院校包括省内的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延安大学、陕西中医学院、西安医学院等。学校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公开考试考核。拟签约人员名单由市、县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后报省人才交流中心汇总审核,经省振兴办批准后下发批复文件。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录用学生签订服务协议书。录取学生通过所在学校集中向省振兴办申请助学资金。学生毕业时无违反协议行为,持协议书、毕业证、报到证到签约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置工作,不再另行考试。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省振兴办具体承办,相关院校配合。各市振兴办负责学历资助项目的政策宣传、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振兴计划学历资助项目报考人员登记表》,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各市振兴办审核,各市振兴办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商教育厅相关机构落实院校,按成人高考方式进行不脱产学历教育。对通过成人高考报到注册的人员,其所需学费的70%由省振兴办直接向学校支付,其余部分在取得文凭后一次性全额报销。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振兴计划招录大学生岗前培训和后续培养项目。⑴、岗前培训:对2012年振兴计划招录和助学金项目到基层报到的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课程以“三农”政策与法律法规为主,同时结合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方面情况进行区分教育;⑵、后续培养培训:对参加振兴计划2010年底以前到岗,并一直在基层单位工作的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后续培养培训,培训名额为1000名,培训课程以专业知识为主,在专业院校内实施。

以上两项培训由省振兴办组织、各市负责落实本市学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证书。所需经费(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等)在省级振兴资金中列支。从今年开始要求各市在省组织后续培养培训之外,自行再组织一部分参加振兴计划人员的后续培养,培训方法自定,经费从市级振兴资金中列支。 三、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要求,结合本身实际,及时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实施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按照《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办发〔2011〕46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要落实人员编制,各县(市、区)利用自然减员空缺编制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技站所、文化站、水利管理站等招聘工作人员,应首先纳入振兴计划。要落实工作岗位,招录人员一般应于10月底前报到上岗。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兑现振兴计划招录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奖励金。做好振兴计划招录人员上岗信息数据维护工作,并及时汇总报送省振兴办备案。对2012年底前仍不能落实岗位致使毕业生不能报到、不能足额兑现工资待遇的县(市、区)将通报批评。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振兴计划招录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管理考核情况与困难县补助和奖励金发放挂钩。12月底前,各设区市振兴办会同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当年振兴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招录人员的到岗、奖励金发放等情况,并将自查报告报送省振兴办。省振兴办要组织力量对各市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