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8 13:25:1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运行管理规定
为保证本公司电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加强和提高继电保护的运行和技术管理水平,结合电力部颁规程、规定和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此规定。
1 总则
1.1 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因此,继电保护人员与电厂调度及电气运行人员一样,是电厂生产第一线人员。
1.2 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工作的领导。热电部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要经常检查 与了解继电保护工作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应予组织督促解决,对由继电保护引起的重大系统瓦解事故和全厂停电事故负应有的责任。
1.3 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及故障录波完好率,应作为热电部考核的指标之一。
2 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职责
2.1 对运行保护装置的正常维护及定期检验,按时完成保护定值的更改工作。 2.2 参加有关的新、扩建工程保护装置的选型设计审核,并进行竣工验收。 2.3 事故后或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后的临时性检验。
2.4 按本电厂管辖范围,定期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及处理日常的继电保护运 行工作。
2.5 编写继电保护运行说明,供有关部门作为编制运行规程的依据,并审核规 程的有关部分。
2.6 按规定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定期的统计分析与总结,提出反事故措施。 2.7 贯彻执行反事故措施,编制保护装置更新改造工程计划。
2.8 协助对电气运行人员进行有关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 2.9 继电保护班在热电部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主管的领导下工作。
3 调度人员(值长)在继电保护运行方面的职责
3.1 批准和监督管辖范围内各种保护装置的正确使用与运行。
3.2 根据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程,在处理事故或改变系统运行方式时,应考虑 保护装置的相应的变更;指挥运行人员操作时,应包括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的有关操作。
3.3 根据整定值通知单,切实掌握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管辖范围内保护装置更 改定值或新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当班值长必须按整定值通知单与电气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核对。
3.4 根据保护装置的最大允许负荷或负荷曲线,监视管理范围内各部分的负荷 潮流。
3.5 掌握系统运行方式有关或直接影响热电部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问 题,包括应投而未投入的母线保护、重合闸及主要保护装置存在的缺陷与不正常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3.6 根据系统稳定、运行方式及负荷情况提出对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的要求和改进意见。
3.7 在系统发生事故或不正常情况时,值长需要根据开关及继电保护和自动装 置的动作情况,分析并处理事故,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4 电气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运行工作中的职责
4.1 有关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操作及工作均须经相应的管辖该装置的人员 (调度或现场值长、班长)的同意方可进行。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等操作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
4.2 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审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 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更改整定值和变更接线一定要有经领导批准的定值通知单和图纸,才允许工作。运行应认真按工作票与实际情况做好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保护装置误动作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装置可能误动的有效措施。在继电保护工作完毕时,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如检查拆动的接线、元件、标志是否回复正常、连接片位置、继电保护记录簿所写内容是否清楚等。
4.3 运行人员必须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对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定期巡 视、检测、对试或按规程规定更改定值,监督交流电压回路,使保护装置在任何时候不失去电压;按保护装置整定所规定的允许负荷电流或允许负荷曲线,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负荷潮流进行监视。如发现可能使保护装置误动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继电保护部门联系,并向调度汇报,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停用(断开连接片),事后立即汇报。发现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所存在的缺陷及不正常情况,应做出记录,通知及督促有关部门消除及处理。
4.4 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声光信号、掉牌信号、动作报告,运行人员必须准确 记录清楚,及时向有关调度汇报。
5 保护定值管理
5.1 本部门管辖范围内保护定值计算由继电保护班完成,由专责工程师复核, 计算方案和计算过程随定值通知单一起报总工程师审核。
5.2 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严格按保护装置整定值通知单的要求 执行,并依照规定日期完成。如根据一次系统运行方式的变化,需要更改运行中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时,须在定值通知单上说明。
5.3 本部门定值通知单采用统一格式编制,通知单上包括编制人签名、专责工 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5.4 定值通知单一式若干份,应分别发给电气运行主管、当班值长、电气运行 班长,继电保护班自存。
6 保护投退和定值更改
6.1 继电保护工作人员在接到相关定值更改通知单后,办理工作票方可进行保 护定值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运行中更改设备的保护定值,需请示总工程师批准,并告知当班值长和电运班长,做好相关安全措施,严禁造成不必要的运行设备跳闸。
6.2 继电保护工作人员更改定值后,应向当班电气运行班长说明,并在集控室 “继电保护定值记录簿“上作相应登记。
6.3 保护的投退需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当班值长下令。110KV线路保护的投退 由地调调度员通知当班值长,值长核准后下令执行。
6.4 保护的投退(除微机保护装置软压板外)由电气运行人员执行,并在“保 护投退登记簿”上登记。投出口压板前需检查压板两端电位。软压板投退由继电保护工作人员执行。
6.5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中需要改变已固化好的成套定值时(即切换保护 定值区),由电气运行人员按规定的方法改变定值,此时不必停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但应立即打印(显示)出新定值清单,并与所执行的通知单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