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利大于弊 一辩立论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5 16:05:5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谢谢主席,评委观众大家晚上好。首先,我想阐述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世界文化遗产专指“有形”的文化遗产,主要包括文物、建筑群、遗址等具有普遍艺术和历史价值的文化遗产,往往具有价值独特、亟需保护、而维护成本高的特点。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另一项计划“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不同。而商业化则是指在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的活力来传承与保护文化遗产。商业化这一模式在国内确实产生了很多问题,但在欧洲却发展的很好,所以问题的产生并不在于商业化本身,我们不能以此来判断它的利弊。我们不能否认商业化带来的弊端,但是商业化使全人类共享这一宝贵财富,并且为其维持生命力争取到了更多资金与人们的关注。所以,我方认为,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利大于弊。

首先,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能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传承带来创新与活力。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其目的是为了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它们,商业化提供了一种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其传承的效果也较好。电影“功夫熊猫”让人们对熊猫的兴趣更加浓厚,而电影“少林寺”让人们又一次认识到了佛教在中国的独特魅力,这些都是通过商业化的运作来传承世界文化遗产,其效果不言而喻。

其次,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能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资金,并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由于大多数世界文化遗产年代久远,保存较为困难,对文化遗产的管理、维护和修复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多数当地政府无力承担这笔费用。例如,北京市海淀区就面临文物保护资金匮乏的窘境,很多年久失修的文物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自然损坏的情况相当严重,如晏公祠、景泰陵等,已经迫切需要进行抢救性修缮;而由于缺乏资金,海淀区丰富的地下出土文物也一直被束之高阁,得不到充分利用,6000多件文物保存在只有10多平方米的库房里,连整理研究的条件都不具备,更不用说陈列展览了。然而,反观较早引入商业化的丽江古城,2012年丽江古城旅游业收入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不仅为古城维护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也为当地居民创造了经济收入,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所以商业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不仅能保护文化遗产本身,还能给当地人带来巨大的收益。

更重要的是,世界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财富,每个人都有欣赏它的权利。当有更多的人去欣赏、保护文化遗产,它才能更大限度、更加持久的发挥其文化作用。而通过商业化等手段,有更多的人了解到文化遗产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与保护的重要性,何乐而不为呢?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世界文化遗产商业化利大于弊。

旅游开发和文化遗产保护二者并不矛盾,相反,二者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应该把它们有机结合起来。

怎样理解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我的理解是,并不是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之后就什么都不能动。利用文化遗产的价值来开发、发展旅游,同时又通过促进旅游来筹集保护文化遗产的资金,我想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循环方式或者说保护方式。完全靠政府或者社会来筹集资金是不太现实的,还是要有一种比较完善的机制或者说综合方式来对文化遗产加以保护。 丽江古城的开发和保护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丽江古城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以后,成为了丽江旅游的一个热点和重要景点。正是因为丽江旅游的发展,推动了丽江文化遗产的保护,从而使丽江古城的保护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典范。

当然,有些地方在搞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但是我认为冲击不能笼统地称之为破坏。比如说,有人认为丽江古城的开发商业意味太浓,丽江古城的文化受到了破坏。我可以直言不讳地说,提出这种观点的人,他对丽江的文化根本就不了解,他没有对丽江的历史文化进行深入的研究,他来到丽江看到这里的商业活动比较频繁就认为这里的文化遭到了破坏。丽江古城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商贸重镇,是茶马古道上重要的驿站,今天的丽江古城就是由于历史上高度的商业繁华给我们留下的一座古城。没有繁华的商业贸易往来,它就不可能形成这样一座城市。任何文化遗产都是今天的现实,今天的现实就是未来的文化。对历史文化,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和认识它,不能说来到丽江以后看到的是小桥流水,人们穿得破破烂烂的,住的是破房子,这样才是保护文化遗产。丽江古城毕竟是一座活着的古城,既然是活着的古城就肯定要发展,这才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 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和要求。实践证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是可以相互依托的,走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相结合发展的道路也是可行的,文化遗产完全可以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同时,文化旅游使大量的文化遗产直接面对民众,这还有利于普及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