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教育工作条例、各项制度(精)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9 14:36: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沈伦 镇 社 区 教 育 工 作 条 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实现镇社区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现代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镇社区教育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 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面向 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为依 据,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开发和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努力使社区教育资 源利用最大化,为社区各类人群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为全面提高人口素 质和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区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条:镇社区教育工作的宗旨: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组织统 筹协调辖区内学校、社会、家庭诸方面力量,充分挖掘各类教育资源,积 极开展社区教育,努力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教育格局,逐步 实现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教育化,以满足社区成员的各种教育需求,提高社 区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建设,推动本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 的发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镇社区教育的管理模式是: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 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整合 协调、教育资源共享、网络基地共建;教育需求导向、宣传鼓励引导、全 员全程全面。

第五条:全镇社区教育工作由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统筹。成立镇社区教

育委员会,分管书记为主任,分管镇长为副主任,辖区有关单位及镇有关 部门和各街道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全镇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 并对全镇社区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

镇社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社区教育中心,由成教中心校校长任副 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镇的社区教育日常工作,根据全镇社区教育发展规划, 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镇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街道、村(居委要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以街道、村委 成立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学校 的领导为成员。街道、村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街道、村社 区教育的统筹、协调;根据全镇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本街道、村的特点, 制定本街道、村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社区、 各单位、各学校的社区教育进行协调、检查、考核、评估。并组织辖区居 民开展各种社区教育活动,着力增强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逐步建立社区 归属感。

第七条:成立陶庄镇社区教育咨询委员会,聘请资深的领导、专家、 学者为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决策提供咨询。

第三章 目标与任务

第八条:积极转变观念。通过组织学习、活动,社区成员要逐步树立 为适应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着力形成“人人是学习之人,时时是学习 之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观念;要确立社区教育 在社区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和优先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树 立社区教育是社区建设基础的观念;树立教育(学校发展与社会(社区

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教育和社区相互沟通、双向参与、双向互动, 推进终身学习、终身教育,迈向学习型社会的发展观。

第九条:确立实施目标。在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促进社会各项 事业共同发展的总目标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 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根据不同时期要解决的和完成的中心任务,确 定社区教育的具体目标;根据社区发展的远景规划 ,制定促进社区事业发 展的各类人才的预测与培养目标。

第十条:建设社区教育实体。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建立以陶庄镇社区 教育中心为龙头,以村民学校、企业学校为骨干,以居(村委会学习型 组织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镇社区教育中心的职责是主动适应社会 发展需要,承担侧重于辖区居民素质提高的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培养 任务,并对街道、社区、村、企业的社区学

校进行指导、协调,并组织评 估。街道、村民学校,其职能是统筹辖区内居民素质提高的非学历教育培 训,开展各项社区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素质。街道、社区、行政村的人口、 职工、计生、健康、法制、家长、老年、家政、国防、科普学校、团校等 纳入社区学校,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努力促进学校、社区双向互动,共同发展。继续发动社会 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学校教育,各街道、社区、村要认真搞好青少年校 外教育,举办各种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创建各类青少年教育基地,努力 形成各自特色。继续发挥学校在社区教育中的辐射作用,搞好街道、社区、 行政村与学校的双向服务,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场所设施, 积极向社会开放,为提高本地区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建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 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全镇社区教育工作。镇社区教 育委员会每年召开 1-2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全镇社区教育的方针、计划、 工作方案等决策性大事; 镇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年召开 2-3次联席会议, 贯彻 实施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各项决策,负责落实社区教育各项工作;镇社区教 育咨询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市民的教育需求、社区教育的发展方向, 为镇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坚持社区教育干部教师例会 活动制度,工作布置,业务学习,经验交流。

第十三条:建立激励机制。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逐步建立起自我 评价机制,通过组织检查、阶段总结、学习对照等方式,评价社区教育工 作,以此推动社区教育的不断发展。镇社区教育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对社区 教育中心、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社区学校等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督查检查 制度;镇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编辑发行一期《镇社区教育》简报; 镇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对全社区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并 将评估结果与街道、村、企业、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管理项目相结合。 第五章 措施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