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性混凝土防渗墙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4 5:01: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塑性混凝土防渗墙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 总 则

1.1 本细则编制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

(2)《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DL/T5199-2004; (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DL/T5109-1999; (5)《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 (6)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

1.2 本细则适用于官地水电站大坝上、下游土石围堰塑性混凝土防渗墙施工。

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2.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技术条款规定,对防渗墙造孔、成墙、浇筑设备与施工作业措施等,进行验证性试验,并在试验开始的28天前提出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中心审批。

2.2 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试验成果进行整理,提出用于实施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相关参数报监理中心及业主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3 防渗墙工程开工前14天,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合同要求、施工部位自然条件、施工水平及设备情况,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中心及业主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述(包括施工项目、合同工程量及工期等); (2)防渗墙槽段地质复勘工作大纲; (3)防渗墙槽段划分;

(4)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台时生产率)及辅助设施布置; (4)槽孔建造施工工艺;

(5)浆液配合比试验、泥浆置换和清孔方法; (6)墙体浇筑工艺; (7)废渣及沉渣排放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

(9)可能遇到的不良地层或不利施工条件下的造孔、成槽与浇筑措施; (10)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11)人力资源配置计划。

2.4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

2.5 除非施工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可立即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申请后,在检查施工准备工作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在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

2.6 施工单位未按时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或施工准备工作不符合要求,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2.7 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批准。

3 施工过程监理

3.1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签完成防渗墙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并由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准备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钻机、抓斗、其他造孔与开槽设备及其数量能满足施工需要;

(2)泥浆拌制系统,包括储料场和自动配料拌和系统、泥浆中转站等,其能力满足施工高峰期要求;

(3)泥浆净化回收系统,满足槽孔废浆连续净化、回收利用的要求;

(4)混凝土和柔性材料拌和系统,包括储料场和配料系统,能满足拌制质量和高峰供料强度要求;

(5)混凝土拌和运输车辆满足施工高峰期防渗墙浇筑运输强度要求;

(6)起重机械、直升导管和套接管性能及数量满足泥浆槽孔中墙体浇筑高峰强度要求;

(7)造孔机具能适应设计文件所示地层和成槽宽度及深度和施工进度要求; (8)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施工高峰时段供电、供水容量要求;

(9)用于制备防渗墙体和泥浆的原材料(粗细骨料、水泥、膨润土、外加剂等)的储备量满足施工用料量的要求。

3.2 施工单位应根据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详细分析防渗墙槽段的地质条件,查明槽段

有无基岩陡坡或反坡以及大孤石,并进行复勘后编制槽位轴线剖面,划分槽段,并于防渗墙施工前7天,将槽孔中心线定位记录报送监理中心审批。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对照检查。

3.3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三检制”,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3.4 防渗墙墙体材料配合比、原材料选用及其配制方法和拌制工艺流程应经现场施工试验验证,并于开始浇筑14天前,报监理部批准。

3.5 泥浆的技术性能、制备泥浆的原材料、配合比及配制方法、工艺流程、泥浆供应使用、净化回收工艺等,均应经现场工艺验证,并报监理中心批准后实施。

3.6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图纸规定的防渗墙顶高程修筑施工平台,其设计方案和图纸应报监理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并满足以下要求:

(1)防渗墙施工平台应坚固平稳,能满足重型设备和运输车辆行走要求,平台应高于地下水位1.5m以上,高于施工期水位,利于排出废水、废浆、废渣;

(2)造孔成槽之前应先浇筑混凝土导墙,导墙高度一般在0.5m~2.0m之间,顶部高出地面不应小于50mm,中心轴线与防渗墙轴线重合,其允许偏差为±15mm,墙顶高程允许偏差±20mm,导墙内侧间距应大于墙厚40mm~100mm,导墙平面轴线应平行于防渗墙轴线,导墙内壁应竖直;

(3)钻机轨道应平行于防渗墙中心线,地基不得产生过大或不均匀沉陷,轨枕内应充填石渣;

(4)倒渣平台应在石渣垫层上浇筑混凝土,混凝土面应平整; (5)施工过程中应对导墙沉降、变形、位移进行观测。

3.7 防渗墙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选择地质条件类似的地点或在防渗墙轴线上进行生产性试验,取得造孔、泥浆固壁、墙体浇筑等的有关参数资料,并报经监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开展防渗墙施工作业。

3.8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中心批准后实施。

3.9 防渗墙造孔前应做好孔内聚能爆破、钻孔爆破的准备工作,成槽过程中,遇孤石、块球体或弱风化岩层,在确保孔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综合措施处理。必须采用孔内钻爆作业时,应提出孔内钻爆设计和措施报监理中心批准,并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控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