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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篇一:司法确认书(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 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 (20xx)x法确字第54号
申请人:刘xx,男,生于1975年3月14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刘坪组,农民。
申请人:刘xx,男,生于1973年8月9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刘坪组,农民。
本院于20xx年2月18日受理了申请人刘xx与申请人刘xx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确认案。该纠纷经xx乡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申请人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被告刘xx拆除已砌围墙,退后1.2米,在双方原宅基交界处砌墙(宅基交界已双方宅基地证为定界依据)。 经审查,上述协议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 本确认书与判决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协议自觉履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可据此确认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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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确认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xxx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xxx
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 (20xx)x法确字第55号
申请人:韩xx,男,生于1971年12月23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xx组,农民。 申请人:贾xx,男,生于1962年6月30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xx组,农民。
本院于20xx年2月29日受理了申请人韩xx与申请人贾xx承包地纠纷调解协议确认案。该纠纷经xx乡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申请人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1.重新划分两家承包地,被告贾xx占推整以后承包地1.32亩,原告韩xx占推整后承包地0.88亩;2.双方承包地交界按现场丈量定界为准,以后不得再以此发生纠纷。 经审查,上述协议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 本确认书与判决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协议自觉履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可据此确认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确认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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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xxx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xxx
篇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相关资料:司法解释1篇其他规范性文件1篇地方法规8篇裁判文书10篇相关论文28篇英 文译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程序的若干规定》已于20xx年3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
判委员会第151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30日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程序的若干规定 (法释〔20xx〕5号)
为了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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