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预警制度(4)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6 8:44: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二师库尔勒医院医院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

一、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机制,更有效的防止医疗差错缺陷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全院职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争议纠纷或事故出现的医疗实践,无论患者及其亲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的预警范围。 (三)原则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个方面、医疗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达到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 (四)要求

医疗安全预警工作分级进行。医院及其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

二、 医疗安全预警分级

根据责任人在工作或医疗活动中因失误造成的医疗差错缺陷的性质、成因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

(一)三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三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种规范要求,但是尚未造成患者及亲属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医疗文书

(1)门、急诊医师未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2)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等。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记录(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及其它各类记录。

(4)凡决定转出的病人,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5)意外死亡病例未在当天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6)需要术前讨论的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7)未及时签署医院规定的各种知情同意类医疗文书。 (8)造成病历等医疗文书资料损毁或丢失。

2、医院纪律

(1)工作人员值班期间擅自离岗,工作人员值班期间未及时查阅病人的各类检查报告单并未对存在的问题(如危急值等)及时进行处理。

(2)对于疑难危重病人,会诊科室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急会诊邀请后,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3)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治、发药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4)门、急诊分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病人转送至急诊科。

(5)首次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新手术,未通过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并经医务科批准而擅自实施。 (6)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7)将院内讨论的有关患者的情况等擅自不负责任地向患者及亲属透露。

(8)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者及亲属误解。

(9)违反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10)出现医德医风问题。 3、诊疗规范

(1)门、急诊医师对于经三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2)危重病人到达急诊科后,未在五分钟内开始抢救。 (3)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或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4)门、急诊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未实施首诊负责制。 (5)门、急诊医师未查看病人即开具住院证或病房医师未查看病人即开具医嘱。

(6)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签字不及时。 (7)病情突然变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诊治或请他科会诊。

(8)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全院、院外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