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0 20:30: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国土局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情况的调研报

按照市局转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设施农用地管理情况调研的函》通知要求,我局对XX年全县设施农用地备案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就我局在贯彻落实通知中,有关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汇报如下: 一、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现状

我县XX年至今共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10宗面积5.565亩其中耕地4.38亩。用地特点:一是没有大规模的设施农用地备案项目,截止11月份用地项目备案最大占地面积2.0亩;二是没有规模化和工厂化的设施农用地,全部是农业合作社化和家庭型的小型养殖、种植用地;三是零星分布于村庄附近和交通较方便的路边。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起步晚,项目以农村家庭养殖为主,投资小,用地面积小、分散,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不好。

2、对备案后的设施用地管理相对粗放,缺乏后续监管。 3、生产结束后,恢复复垦缺乏保障措施,虽然我们要求用地单位提交恢复或复垦承诺书,但是对用地结束后不履行复垦义务的没有强制措施,缺乏约束力。

4、选址难,我县地处山区,山大沟深,25°以上的坡耕地占xx耕地总面积的67%,而其中基本农田27.74万亩,稍微平整的土地大多是基本农田,导致用地单位选址难。 三、设施农用地管理方面的建议

1、建议制定设施农用地复垦制度,在项目用地备案时收取复耕或恢复保证金,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生产结束后土地恢复原状。

2、按照省国土厅、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全省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规划图,根据目前我县用地备案的情况,大部分用地属于合作社或家庭型的小型养殖、种植用地。面积在1.0亩以内规模较小,做勘测定界的成本较大,为支持农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建议用地在1.0亩以上的项目做勘测定界1.0亩以下的不做勘测定界,项目可由国土部门进行现场勘测,这样不仅减轻农民负担,还可加快项目用地备案速度。 3、按照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全省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中关于界定设施农用地的范围分类标准规定中“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没有具体量化。从我县近几年办理的设施农用地备案实际情况来看,我县大部分都是小规模的农村合作社或家庭型修建塑

料大棚和PC板房搞种植或养殖业,达不到工厂化和规模化条件,像这样的用地是否符合备案通知要求。建议对设施农用地的分类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对小规模小面积的设施农用地如何备案进行规范。

附:xx县设施农用地管理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