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公司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23:37: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潞安环通路桥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为落实公司2012年深化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有效实施,形成以专业化管理,精细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为经营模式的新格局,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秉着责、权、利、罚相结合之原则,特拟定路桥公司经营管理办法。供讨论审议。 一、经营目的

以维护公司集体利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及提升公司业绩和增加职工个人收入为经营目的。充分发挥每个职工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扩大产业市场和生产总值,强化成本管理,确保公司、集体、个人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经营宗旨

以潞安环通为平台,依托潞安集团大市场,坚持以“团结、务实、诚信、创新”的企业精神开拓市场,坚持“抓质量、促进度、增效益、树形象”的经营宗旨。 三、经营目模式

在总公司的统筹协调下,实行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四、经营目标

1、年总产值不少于3000万元,其中:公司扶持承揽工程项目不小于2000万元;自主开发承揽工程项目不少于1000万元。

2、职工综合年收入人均不少于5万元。 五、经营效益

年综合上交总公司纯利润不少于300万元,其中: 公司承揽工程按15%计;自主承揽工程按10%计。 六、管理办法

1、人员及岗位设置

路桥公司拟编制人员13名。其中设经理1名,副经理2名,施工技术人员5名,其他管理人员5名。分管经理及副经理由公司提名,经股东及全体员工讨论通过后聘任。其他人员由路桥公司提名并结合个人意愿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录用。分管经理根据业务情况和工程需要设立项目部并委任项目经理及其他有关人员。 2、行为规范 1)路桥公司全体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拥护公司领导,维护公司形象及信誉,热爱自己的工作,有敬业精神,坚守工作岗位,工作要实事求是。

2)路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路桥公司的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处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不能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能以权牟私、弄虚作假。

3)所有员工应积极向上,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上进心,开拓创新,不断进取,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自己和公司的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岗敬业。

2)精通业务,坚守工作岗位,积极主动用心干好一切工作。 3)爱护企业财产,保守企业秘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4)禁止赌博,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5)有利于公司的事要多做,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建议要多提。 6)热爱学习,善于总结,积极向上,与公司共同成长发展。 4、内部核算

为有效控制成本,减少浪费,增加效益。必须加强内部成本核算工作,具体为: 路桥公司内部划分为总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和自主开发承揽工程项目两块,分别进行单独核算。各块根据不同的利润比例累加向总公司上缴综合纯利润和盈余资金,盈余资金部分用作内部奖励(60%),部分(40%)作为路桥公司预留金以作备用。

收入:来自总公司所承揽的工程项目和自主开发承揽的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费之和。 开支: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即:1)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2)工程项目的间接费(即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管理费、施工补助、伙食费、办公费,工地招待费,其他费用)。3)公司内部费用(职工工资及各种保险福利、小车使用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4)上缴总公司利润。

其中由公司备用的预留金开支的费用项目包括:

1)在非施工期间内,公司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的基本生活费。

2)公司全体员工的福利待遇,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劳保费、 工会费等政策内福利。

3)公司其他管理费用,即:办公费、小车使用费、公共招待费、业务联系费用等。 4)新开工程的前期费用。 5、内部分配

为调动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必须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工程盈亏一个样的大锅饭分配方式。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进行分配。路桥公司每个员工的总收入由五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在岗补助、效益工资、年终奖金和承揽工程提成。 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作为作为每个员工的基础收入,暂按现有标准执行。(待定) 在岗补助特指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工地补助,其标准因地而异,初步的标准按本地区以内30元/天、本地区以外省以内每天50元/天、省以外100元/天。

效益工资是指在经营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的情况下,结合个人的劳动贡献,以出勤率和完成指标多少为依据,经过综合考评按月、季度、年度发放的绩效薪金。

年终奖依据全年度公司经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盈亏情况,经过综合考评,民主评议对集体内部每个员工实行的年总奖励。

承揽工程提成主要为了激励每个员工的积极主动性,挖掘潜力多揽工程。其奖励标准按所承揽工程总值的2%—5%予以提成。 6、盈亏奖罚

路桥公司内部各项目工程分别进行单独核算。项目实施前由公司按照承揽方式及工程性质的不同核算确定上缴总公司不同利润,项目完成后由公司内部根据决算总额和资金回笼情况确定其盈亏。并按以下办法执行:

1)年度经营盈利的分配:按照核算办法,如果本年度经营实现盈利,按照4:2:4比例分配即40%为路桥公司预留金备用,20%为路桥公司内部绩效奖金,40%为该工程项目部人员奖励(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占50%以上)。

2)年度经营亏损分摊:同样按照4:2:4分摊,亏损额40%落实到个人(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占50%以上)。

3)工资预留制度:公司职工年初或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工资预留不少于30%。待年度或单项工程结算确定,且资金回笼到90%后,根据盈亏情况补发预留工资额,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实施奖罚到位。 7、内部决算

工程内部决算不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公司内部经营考核的重要保障,工程完工后应在15日内完成工程内部决算,具体办法如下: 1)项目经理负责制:

工程竣工后,工程项目经理及时召集相关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组成结算小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有效工作。工程量的认定要有施工现场施工员、技术员和项目经理的三方签字;工程量结算单价要结合相关定额价、市场价和相似施工单位结算价综合考虑合理确定,并要做到公司内部统一。跨年度工程应进行工程量估算,以利于年度考核,单项工程完成后应在10天内进行结算。 2)分管经理审查制:

工程决算编制完成后要有公司分管经理进行核查审计,对不切合实际或不符合事实的部分提出合理调整和修改意见,由项目决算组重新编制。及时建档:决算后的原始文件依据要分类整理成册,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并由工程部和综合财务部分别妥善保管。工程未按规定时间结算的,要处罚责任人。工程结算后,工程项目部要配合总公司安排相关人员对工程决算进行核查审计。 3)总公司监督制:

工程决算编制完成后,在进入财务支付前,工程项目部要配合总公司领导或总公司安排的相关人员对工程决算进行最后核查把关。 4)建立档案制:

决算后的原始文件依据要分类整理成册,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并由工程部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工程未按规定时间结算的,要处罚责任人。 5)盈亏兑现:

工程盈亏待结算后奖罚计算到个人并兑现。 8、车辆管理

根据工程施工企业的特殊性,为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降低成本开支,对公司原私车公用补贴管理办法修定如下:

1)补贴范围:公路公司内部项目经理以上私车公用人员,即分管经理、副经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业务情况委任为项目经理时方可执行),以及特殊聘用的技术和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