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陕西选拔赛CAD机械设计项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17:58: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参赛资格。

⑺组委会有专人在赛场内进行照片拍摄工作,各参赛单位如需要选手参赛留影,可向组委会索取。

2. 正式比赛规则

⑴选手允许携带的物品有:纸质参考资料、纸质国家标准。 ⑵所有携带入场的物品必须经过裁判员检查并允许后才可由选手本人带入。

⑶选手禁止带入赛场的物品有:移动存贮(包括 U 盘、硬 盘等一切可以和参赛电脑交换数据文件的物品,无论其中是否含有竞赛相关的软件或文档)、通讯工具、拍摄工具及其他经专家组裁判成员判定不可带入的物品。所有禁止物品如果被裁判发现带入,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⑷竞赛过程中如遇电脑异常,选手可向裁判提出,由现场裁判、裁判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⑸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但因此引起的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所消耗的时间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⑹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只可与裁判沟通交流,选手相互之间禁止沟通任何问题,否则取消参与双方的比赛资格。

⑺竞赛开始后 15 分钟,还未到达赛场的选手自动取消其参赛资格,比赛结束前 15 分钟禁止提前交卷。

⑻选手提交作业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提请裁判员到机位处确认。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九、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赛场提供的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材料,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有序提出申诉。

2.选手在比赛现场的申诉,以执裁人员-裁判长-专家组的顺位依次申诉;赛项测试模块结束后,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赛项专家组(或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专家组(或仲裁委员会)认真负责地受理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结果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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