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9 5:52:1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空白)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用途及交付
、甲方同意将位于绍兴市环城西路号(一至二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的房屋:绍兴市环城西路号营业房出租给乙方,乙方对租赁该房屋的现状及权属已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上述房屋;
、乙方租用该建筑物仅可开办金融、文化产业,不得经营餐饮。同时必须保证正当合法经营,有关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积极协助,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后 日内交付上述房屋给乙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的交纳
、租赁期限:共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为装修期。
、租金:人民币 万元年,大写 。
、租金的交纳: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付清,以后的年度租金在前一年租期到期前天付清,先付后租。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和水电费交纳: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按月按实结清,按绍兴市商业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执行,乙方应在次月日前付清,逾期按上月水电费承担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在房屋腾空后,乙方结清所有款项且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 房屋的装修
、租赁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的原有形状,如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装修必须与房屋结构和周边环境相适应,应不破坏原结构和不影响周边环境,严格按方案施工,不得任意移动、拆换或破坏甲方现有设施、设备,用电不得超过已定功率,须规范用电,电线不得乱拉乱接。确需变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与甲方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经营需要的消防、排污等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由乙方自行配备;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周边擅自添置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设施、设备;
、租赁期满后,装璜附属物同房产归甲方所有。新添置的设施由乙方在租赁期满后 日内清理完毕,过期视作自动放弃,为甲方所有。
第五条 房屋的维修和保险
租赁期内,如房屋发生渗漏、外墙渗水和积水倒灌等因房屋建筑质量的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甲方需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进行修复。但由乙方装修及使用不当导致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租赁房屋内设备、商品和乙方相关人员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对租赁标的装修、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乙方应确保租赁房屋的完整性,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失的,乙方按实赔偿或给予修复;
、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不得分割转租,如需要转租第三人使用,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 特别约定
、装修期间甲方不收取租金,但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安全、保卫及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设备等工作,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及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甲方可视情作出处理,费用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包括乙方违约致使提前解除合同)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可移动装潢设施归乙方,不可移动装潢设施无偿归甲方,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若无重大违约事项发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甲方需要出卖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乙方在租赁期届满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的,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 、乙方须在期满之日 内搬离,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交还给甲方。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双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已付租金、押金不予返还,并向甲方支付 当年租金 的违约金: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的; ()逾期二个月不缴纳租金及水电费的; ()损坏或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及附属设备的; ()存在严重经营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甲方未能按期交付房屋达日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租金 的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