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高风险工程包保制度暂行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9 6:12: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高风险工程包保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沪昆客专湖南段的建设与推进,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铁道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铁安监?2010?1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和《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包保办法适用于沪昆客专湖南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线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它高风险工点等。

第三条 落实包报责任,贯彻“高铁质量高于一切,高铁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确保沪昆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进度、环水保等目标实现。

第四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按照《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高风险工点的管理,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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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监理单位是建设管理的延伸,是风险防范及控制的检查单位,必须参加风险识别和评价,对风险监测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和专业架子队组成及培训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理,对高风险工点确定专人,实行旁站监理。

第六条 施工单位是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隧道极高风险段落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选择适宜的施工工艺,制订风险防范及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经施工单位上级管理机构审核同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报建设单位审查后,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 通过强化施工工序管理,落实责任,实行“沪昆客专湖南公司→指挥部→项目部→项目分部”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形成以安全生产为目标,以工程质量为关键路线,以现场管理标准化为手段的包保责任制。

第八条 极高度风险工点实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领导包保,项目部和分部领导班子轮流带班作业制度,落实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九条 高风险工点实行建设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门领导负责人、建设指挥部正副指挥长、监理分站、施工单位项目部班子成员和项目分部主要领导包保制度,并督办旁站情况和检查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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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第十条 高风险工点每月检查频次:公司包保领导不得少于1次,监理站正副总监不得少于3次,施工单位项目部领导不得少于4次(其中夜班不得少于1次),项目分部主要领导不得少于6次(其中夜班不得少于2次),陪同公司及以上领导检查不计入包保检查次数,并及时处理质量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 包保工作主要内容:组织审查、论证、决策、批准重大技术方案并监督实施,检查《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全面控制极高度和高度风险工点施工组织及工序衔接情况,分析节点工期与施组兑现情况。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重点:隧道超前预报措施、施工步距、监控量测、初支结构物间距,高陡边坡防护,特殊结构桥梁施工安全,桥梁施工脚手架、模板挂篮、跨公路施工防护,交叉跨越对既有设备设施防护、大型设备使用安全情况、临近既有线和既有线施工防护等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安全隐患,规避施工风险,及时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 现场巡视检查重点:关键岗位人员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部位检查巡视要求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及应急备品携带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应急备品储备和设备布设情况。

第十四条 抽查现场带班领导带班记录,检查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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