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印刷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9 2:04: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等。

项目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专业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项目部和专业组级的安全培训。

安全监理职责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分为公司和监理部两级管理体系。公司设置安全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质办”),负责公司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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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的具体事务。

安质办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落实公司有关工程安全监理的制度和措施;

(二)负责公司安全监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三)负责公司本安体系的建设及运行工作;

(四)负责公司安全监理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的制定和完善; (五)负责对所监工程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

(六)负责督促各监理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收集、汇总各监理部上报的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资料; (八)检查各监理部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资料; (九)负责公司综合考核工作;

(十)负责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十一)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监理部职责

(一)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制度等,对所监理的工程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管;

(三)落实《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中的要求监理单位完成的工作。

(四)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查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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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对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五)按监理合同约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定期巡视检查工程施工情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及时撤人,并报告建设单位;

(六)将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七)督促承包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和上报安质办;

(八)健全安全管控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审阅;

(九)按照“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 及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十)落实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理内容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建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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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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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一)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三)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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