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22:53: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目
录
1 执行的技术规范、规程……………………………………………………2 2 线路工程……………………………………………………………………3 3 穿越 跨越工程……………………………………………………………5 3.1 大中型河流穿越………………………………………………………5 3.2 小型穿越………………………………………………………………6 3.3 大中型河流跨越………………………………………………………7 3.4 等级公路、铁路穿越…………………………………………………8 3.5 图表(根据业主和设计要求调整)…………………………………9 4 厂、站场、阀室详细勘察…………………………………………………9 5 隧道工程……………………………………………………………………10 6 伴行道路……………………………………………………………………12 7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地段的勘察……………………………………14 8 特殊性岩土段的线路勘察…………………………………………………14
附件:
附件一:输气管道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模板) 附件二:穿(跨)越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模板) 附件三:站场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模板) 附件四:隧道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模板)
XXXXXXXXXXXX 工 程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统 一 技 术 规 定
1 执行的技术规程、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应严格遵循国家现行勘察技术规范、规程。遵循的主要技术规范、
规程:
1.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 1.2《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
1.3《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568-2010); 1.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
1.5《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 1.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1.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8《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11《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GB50470-2008); 1.12《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1.1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 1.14《水文调查规范》(SL196-97);
1.15《铁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TB10017-99); 1.16《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96); 1.17《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324-2001); 1.18《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91);
1.19《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 1.20《盐渍土地区建筑规范》(SY/T0317-97); 1.21《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1.2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
1.2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3-95); 1.2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70-2004);
1.25《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 1.2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 1.27《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99); 1.28《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1.29《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
1.30《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1.3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规程》(YS5219-2000); 1.3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1.3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1.34《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98); 1.35《岩土工程勘察制图标准》(SY/T0051-2003);
1.36《油气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质量评定要求》(SY/T6706-2007); 1.37《油气管道工程勘察测绘内容及深度规定》(第一版); 1.38《中国石油油气长输管道工程勘察测绘导则》(试行); 1.39《浅层地震勘查技术规范》(DZ/T0170-1997); 1.40《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DL5010-92); 1.41《铁路工程物探勘探规程》(TB10013-2004); 1.42《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50539-2009); 1.43《油气田工程测量规范》(GB/T50537-2009); 1.4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45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 年版); 1.46 其它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等。
2 线路工程
线路工程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除按照《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568-2010)的第 4.2 节的有关规定进行外,尚应满足如下要求:
2.1 详细查明全线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自然地理,地质构造,岩 土体的分布及特征,不良地质作用和环境灾害(如滑坡、崩塌、泥石流、高边坡、采
-2-
空区、岩溶等)及特殊性岩土(如膨胀土、盐渍土、污染土、软土、风沙等)的位置、 规模和发展趋势等,线路沿线分布断裂的性质和活动性等。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和特殊岩土地段线路详细勘察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 年版)和《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568- 2010)的相关规定执行。
2.2 勘探点布置:勘探点的布置要充分利用初步勘察成果资料,线路中线优化结果 与初步勘察时线位一致的地段,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只需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进行加密; 线路中线优化结果偏离初步勘察勘探点控制范围时应重新布置勘探点。
勘探点间距按照地貌单元和地层分布(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具体确定,应控制住 线路地层的变化,且每个地貌单元有不少于 2 个勘探点,以探坑(井、槽)和钻孔为 主;勘察等级为甲级间距 200~300m;勘察等级为乙级间距为 300~500m,勘察等 级为丙级 500~1000m。
2.3 勘探深度:勘探点深度应达到管沟底面以下 1m。当无法取得管底埋深资料时, 平原地区中一般应大于 3.0m;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区和丘陵区不小于 4.0m。
若地层复杂时,勘探点深度应适当加深,当遇到厚度超过管道埋深的碎石土层, 深度可予以减小;遇到稳定分布的基岩时,即可终止勘探。特殊地层,如膨胀土、软 土等,勘探孔深度除应达到一般地段的勘探深度外,尚应探至膨胀土裂隙深度下或软 土持力层以下。
2.4 土壤腐蚀性判定:沿线土壤视电阻率测定的间距同勘探点的间距,一般为 500~1000m,测试深度 3.0m;对于土壤视电阻率值发生突变的地段或土壤视电阻率 较低(<50Ω·m)地段,应适当加密测点,判定沿线土壤对埋地钢质管道的腐蚀性。 测量结果记录在线路纵断面图的相关位置上,并提供管道沿线视电阻率测试成果表。 土壤对钢结构的腐蚀性评价采用综合评价,按照《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568-2010)附表 A.0.1-2 执行。
2.5 线路岩土工程分段:采用实测地形图定点和 GPS 导航定位,综合考虑地层岩 性、地下水位埋深和土壤腐蚀性等因素详细划分线路岩土工程分段,尤其对石方段、 碎石土地段着重描述。线路分段应全面考虑线路岩土工程的条件,如地层分布、地下 水埋深、土壤腐蚀性、不良地质现象等。同一段的土层厚度变化范围不得超过 1.0m, 地下水位变化范围不得超过 1.5m。每一段应按地貌单元、岩土名称、颜色、状态、密 实度、特征、厚度和丰水位、枯水位进行描述(如果勘察期间为枯水期时,丰水期的
-3-
水位可现场进行调查分析提供,也可收集水文、气象部门提供的水位变幅进行估算)。 对于岩土应描述成因、年代、名称、颜色、主要矿物结构、构造和风化程度,并进行 土、石工程分级(土、石工程分级可参照《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568-2010)执行。并将上述内容(简要)分段标注于线路纵断面图《工程地质 条件》栏内。线路勘探点位置应填写在平面示意图的相应位置上,应按顺序进行编号。 勘探点的绘制大小为:外径 3mm(例:⊙DZn,n 为数字)。
2.6 地下水:勘察期间对管道沿线的地下水位进行调查分析,对管道沿线地下水位 高于管道埋深的地段,代表性地采取地下水试样(管线通过水塘地段,宜取地表水样), 进行水质和侵蚀性分析,评价水对钢质管道和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2.7 取 样 及 试 验
黄土地区应分区段取样确定各区段黄土湿陷场地类别,判定湿陷等级。 对较软弱的粘性土(淤泥)现场采用轻型圆锥动力触探(N
10)进行测试。
在高烈度区,采用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对饱和砂土、粉土进行液化判别。 勘探深度内遇到砂土,应采取扰动土样(约 2kg),测定其天然休止角(烘干、水下)。
2.8 图标(根据业主和设计要求调整) 2.8.1 线路工程地质平面图; 2.8.2 线路工程地质剖面图;
2.8.3 沿线土壤视电阻率测试和腐蚀性评价成果表; 2.8.4 岩石、土、水样试验成果表等。
3 穿越 跨越工程
3.1 大中型河流穿越
3.1.1 根据穿越方式和穿越处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水文条件,运用综合勘探技术, 查明穿越处的地层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和工程水文参数。
3.1.2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数量和间距应按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a.勘探点布置在确定的穿越管道中线上〔不包括非开挖(定向钻、顶管、隧道) 穿越方式〕。偏离中心线距离不大于 3m;勘探点间距以能控制地层变化为原则,平原 河流 50~100m,山区河流应为 30~50m。河流穿越勘探点总数不宜少于 4 个(两岸各 1 个,河床至少 2 个。针对不同的地层采取 适 宜 的 勘 探 测 试 手 段 及 取 样 试 验 方 法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