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3 9:28: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肖根全 王彬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招投标市场出现了一片蓬勃发展的景象。但由于市场尚未规范,竞争激烈,相继暴露出一些问题,虽非主流,但长久下去不予根治,将会影响到市场的健康发展。近日来,按照有关领导指示精神,对当前北京的建筑市场进行了一次系统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归纳如下。
一、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 1、投标企业恶性竞争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对工程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施工环境等都有严格规定。如政府规定的对:防风防沙、文明施工、路面硬化、场地绿化、噪音治理以及施工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四区建设等都会造成实际施工中成本的提高。
然而在招标投标中,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环境,一些施工企业在投标竞争中,采取大幅度降低工程报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进行竞争,在中标后还要与招标单位签订不合理的让利协议。
众所周知,工程质量的好坏除了与施工企业的施工水平有关,与工程成本也是有很大关系的。而低价中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施工企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当施工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中标后,便会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尽可能地挽回损失,在购买材料时以次充好,施工时不按规范操作、偷工减料等等,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由于经济利益无法保障,往往会出现人力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技术人员外流,材料供应不足,工人工资不能及时支付,无法按期完成工程,出现三角债等影响社会安定,导致国家、社会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出现。
工程的建设成本越来越高,而在招投标中投标方的中标价却是越来越低,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作为建筑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难以回避、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投标保证金和工程担保金问题
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投标保证金为标底的2%,最高不超过50万,但在目前很多工程招标时,招标方往往随意定价,金额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而投标企业为了能参与投标,不得不满足招标人的规定。同时,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遵守投标文件规定的保证,如投标企业未中标,招标方就应该及时返还保证金。然而目前在市场中,有一些招标企业在招标结束后,依然不退还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导致投标企业资金无法正常周转。更有甚者,举着招标的幌子,收完投标保证金后便一跑了之,极大地损害了投标企业的利益。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保证担保,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信用度,有效地分散、转移工程风险,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还可以有效控制当前建设领域存在的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完善市场经济法则,创新管理机制的有益尝试。但在许多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业主要求只实行工程履约担保,不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导致工程款的支付得不到保证。
同时还存在保修尾款收回的问题,有些工程保修期到期后,保修款要不回来,大多需要几年、十几年才能要回,一旦开发商不存在了或是找不到了资金便无法收回,受损失的只能是施工单位。
3、人工费较低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收入的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技术、施工人员的工资水平也应相应地得到提高。
(1)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施工力量已经占据建筑领域的主导 地位,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农民工低廉的工资水平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2)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变 化,相对北京建筑市场如果农民工的工资标准不有所提高,就很难获得相应的劳动力。
(3)激烈的市场竞争造就了大量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他们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和管理经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均显示出自身价值的提高,相应的需大幅度提高这部分人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