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20:51:1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及
答案(1)
和掌握.
10.A市甲水果公司经理和B市乙农贸公司经理在C市洽谈时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货地点为D市,并规定发生纠纷时由C市或D市的法院管辖。后甲公司迟迟不到D市提货,乙公司唯恐时间过长影响苹果质量,便将苹果运至与A市临近的E县,并通知甲公司到E县提货。甲公司虽不同意,但也只好自己派汽车将苹果运回A市。后发现该批苹果中掺杂了一些次品,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要求赔偿。则关于本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A.D市法院有管辖权 B.C市法院有管辖权 C.B市法院有管辖权 D.E县法院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和协议管辖的基本知识协议约定合同管辖的法院必须确定,本案中的约定无效,因此C市法院作为合同签订地法院并不能取得管辖权《民诉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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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E县是实际履行地,但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变更履行地点上并未达成一致是乙公司的单方面决定,所以仍应以D市为合同的履行地所以D市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B市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不定项选择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车辆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附近发生车祸,车、货俱损。7月2日,甲公司未收到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请回答11-14题:
11.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未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也未约定管辖法院,则对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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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BD
12.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下列哪些约定法院符合法律规定?()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F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BC选项正确购销合同中采取送货方式的,货物送达地属于合同履行地,因此D选项也正确
13.如果乙公司为该批货物向大连市B区的丁保险公司投保,而事故发生后,丁公司拒绝理赔,那么乙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同时起诉丙公司和丁公司?()
A.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E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F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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