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组管理规定与操作流程(最新)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9:55: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收货管理流

第一章 总则

程与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收货流程操作,保证入库数量的准确性,严格区分责任,特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型、各仓的货物收货。 第三条 职责

1、仓储物流中心负责本规定的拟订、修订和监督检查工作;

2、各仓收货组负责规定的实施收货、验货、入账、条码(防伪标)张贴及二次包装的管理工作; 3、供应商管理中心相关采购员负责来货异常的确认、来货退货及相关协调处理工作; 4、总经理负责审核、审批本规定。

第二章 收货工作流程及规定

第四条 收货依据

1、收货依据为《采购订单》和《送货清单》、《提货单》

2、采购人员下《采购订单》后,将《采购订单》打印并签字,提交一份给仓储物流中心各仓收货组,以便仓储物流中心各仓做好货场规划、来货接收等准备工作;

第五条 缷货标准及规范

1、 时间要求:各仓收货组在货运车辆到达仓库后,要在半小时内组织人员缷货,并在1小时内缷货

完毕,不得拖延,若因拖延被投诉的,一经查实,每次处罚100元。

2、 卸完原则:重不压轻、木不压纸、大不压小、长不压短,码放 整齐平稳,不得倒置,标签朝外,

确保同票货物码放在同一区域,且货物分类摆放,不得混放。

3、 卸车标准:需遵循先上后下、先外后里顺序,卸货过程中严禁踩货、坐货、摔货、扔货、摔板,

严禁翻滚货物,货物搬运要轻拿轻放。

4、 适合托盘摆放的,应用托盘码垛摆放,摆放时,要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按标准码垛。对于一些

贵重物品、易碎物品,码放不太稳定的托盘货物,按规范码货后,还应该用缠绕膜或是胶带缠绕绑定,以免托盘货物掉落。

5、 卸货完毕,作业现场应清扫干净,货物摆放整齐。 第六条 清点件数及单据签收

1、缷货后,收货组根据《送货单》或《提货单》等,对件数进行清点,核对相关单据和件数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在单据上按实收件数签收。并认真核对客户、货运部、运费等信息。

2、司机提货的,除在单据上按实收件数签收外,须在《司机提货登记表》上签收,没有签收的,按10元/次处罚。

第七条 验收

1、经签收并经IQC员检验后,由收货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

2、首先核对《送货单》与《采购订单》是否齐全、一致。对于无《采购订单》或《送货单》的,收货组要立即与供应商管理中心联系,由相关采购员补齐《采购订单》或联系供应商补齐《送货单》后,才能验货收货,否则不得收货。无任何单据的,收货组更不得擅自收货。

3、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补齐单据的,由采购中心相关采购员或委托人在《收货异常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验货收货。事后由采购员补齐单据,并在单据上注明《后补》字样。

4、收货组在验货时,应严格按照《采购订单》和《送货单》上的货物信息验货收货,包括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规格、型号、车型、属性、质量、包装标准等,对出现异常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质量差异:当《采购订单》与《送货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规格、车型有差异的,不得

收货入库。产品交由IQC处理。

(2)、数量差异:当实际数量大于《采购订单》数量时,按《采购订单》数量验货入库,多余货物

按散件办理入库;当实际数量小于《采购订单》数量时,由采购人员确认后,按实际数量入库,

(3)、价格差异:当《送货单》单价大于《采购订单》的,按采购订单价格入库。小于《采购订单》

的,按《送货单》单价入库。

(4)、缺货差异:当同一张采购订单,因提货不齐全,或供应商原因分批送货的,待货到齐后,验

收入库。禁止缺货入库。

(4)、其他差异:因价格还未确定,货物已到收货组,按采购确认后的价格入库,并在《送货单》

上注明。

5、所有货物必须当天完成验收入库工作,特殊情况3天内完成(缺货除外)。超过验货入库时限的,承包方式的处罚承包方100元/单。属公司编制的,处罚收货组长20元/单。

6、所有差异必须填写《收货差异登记表》并交采购签字确认。经确认的,奖励收货组10元/项。未登记差异的,所有责任由收货组承担,处罚10元/项。采购员收到收货组问题反馈后,必须在30分钟内(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负责处理)处理完毕,并在《收货异常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或不签字确认的,由仓储中心提交至总经理处,由总经理直接对采购员进行处罚。

7、验收后,由收货组进行二次包装、张贴条形码、防伪标签等。 第八条 审单入库及单据管理规范

1、 收货组验收后,由入库文员根据验收单据打印一份《到货点货单》给仓库收货,仓库收货员签字

确认后,交收货组审单入库。

2、 所有单据按《采购订单》审单入库。因少货或因质量问题产生退货的,收货组同步打《退库单》,

以保证入库准确性。漏打、漏审、错审的,扣罚审单员或责任人20元/次。

3、 入库的唯一依据为仓库收货组签字确认的《入库清单》,未经仓库收货员签字的,不得审单入库。

否则,扣罚责任人20元/次。

4、 除收货组外,任何人不得审单入库,一经查实,处罚当事人500元/次。 5、 审单入库后,由审单员截图发至各车型QQ群,方便业务员、采购员查询和审核。

6、 审单入库后,由审单员将《送货单》、《采购订单》分类订好后,于第二天上午10:00前,提交至

各车型采购负责人审核。

7、 所有单据应保持完整和整洁,并填好相关供应商信息,单据右上角上写上入库单号。漏填、错填、

单据损坏无法辨认、乱写乱画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

第九条 条码张贴管理规范

1、经验收确定入库的货物,由收货组打印条形码后并张贴,条形码的要求与规范如下: (1)、条形码打印必须干净整洁,清晰明了。

(2)、条形码打印后,要核对条码信息是否正确,确保仓位、属性、车型、包装个数等信息准确。

同时,要对打印后的条码进行抽检扫描,确保条形码能够通过扫描作业。

2、条形码张贴时,有外包装的物品,应张贴在外包装正面的左上角;无包装的裸件,应张贴在易于扫描和不易脱落的位置,且同一产品张贴的位置相同。产品体积小不能张贴条码的产品,应按最小包装数装袋后,将条码张贴在包装袋上。

3、新产品入库时,必须事先确定产品的属性和仓位,才能打印和张贴条码,无仓位的产品不得收货入库。如条码无仓位,处罚责任人或部门20元/次。

4、条码由入库文员或收货组负责人统一打印,任何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制码设备和打印条码,违者处罚当事人100元。

5、新产品由采购员在下单时,采购员要确定产品属性,并同时将新产品发给物控组,由物控组编制仓位。

第十条 防伪标签张贴

1、 所有原厂件、不能退的物品、贵重产品,或采购订单上备注需要张贴防伪标签的产品,必须张贴

防伪标签,未张贴防伪标签的,处罚20元/次。

第十一条 二次包装

1、经验货确认入库的产品,收货组应按二次包装的要求做好产品的二次包装方能入库。未按要求和标准进行二次包装的,处罚1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