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21:23:2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广东工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工作,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14〕16号)和学校《广东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意见做好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17〕165号)要求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占有、使用的并且在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产权属于学校事业资产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

第四条 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可控、提高效益、归口有序、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应按照规定权限进行审核、审批或报备。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处置。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报废,应从严控制。

第二章 报废处置的范围

第六条 根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规定,已达到使用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的、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达到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页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一) 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二)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仪器设备, 部分仪器设备因不符合国家标准需强制淘汰的;

(五)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九条 审计处负责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 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经费收支及账务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报废全过程管理工作,包含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查,按照权限上报学校、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审批,参与已报废的固定资产残值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是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报废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校内鉴定小组完成大型固定资产校内鉴定、必要时聘请有资质的技术鉴定专业机构对报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报废资产的残值处理建议,组织残值处理工作等。技术鉴定、残值处理的相关费用,列入学校年度专项预算。

2页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第十三条 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清点固定资产实物及相关信息资料,提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收集报废申报须提供的基本资料,依照权限组织校内鉴定小组完成固定资产校内鉴定。

第四章 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 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并确已失去使用价值且在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产权的固定资产报废由学校自行审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需要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和省未明确规定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或不能参照财政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报废的固定资产:

(一)单位价值20万以下的,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单位价值20万及以上的,学校审核,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报财政厅审批;其中,单位价值500万及以上的,由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章 固定资产申报处置程序

第十六条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及要求 1.资产使用部门申请

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审批表》或《广东工业大学大型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审批表》(单位价值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资产),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提出报废申请时需向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必备的基本资料。

2.校内鉴定。资产使用部门或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校内鉴定小组,对报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1)单价20万以下的,应由资产使用部门组织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小组(成员不少于3名)进行鉴定。其中,教学科研仪器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