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业人员岗位标准新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8 18:22: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制定公司从未人员岗位标准的通知

各部门、各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我公司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减

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苏安监[2008]14 号)及我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从业人员岗位标准,从发布日开始实施。

附件: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XXX 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企业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1、主要负责人的从业标准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

策权的人员,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具备如下从业条件:

1.1 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

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1.2 近 5 年内没有因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

生产事故,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

1.3 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

1.4 依法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专门教

育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二、分管安全、生产和技术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标准

分管负责人,是指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在企业领导层中主管安全、

生产或技术工作的负责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2.1 具有国民教育化学或化工类相关专业中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

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化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2 具有 5 年以上从业经历。

2.3 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

2.4 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化工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三、作业岗位的生产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岗位从业人员的从业标准

作业岗位,是指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过程以及化工自

动化控制等岗位,其人员应具备以下从业条件:

3.1 具有国民教育化工工艺类专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以上或具有高中

(含高中)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化工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3.2 非化工工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由有资质培训机构组织的

不少于 72 学时的<化工知识及基础>相关课程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

培训合格证书。

3.3 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建立职业健

康监护档案,具有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意愿。

3.4 接受由公司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参加本岗位有关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岗位操作知识和操作

技能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每年继续培训教育时间

不得少于 20 学时。

车间负责人应有 10 以上生产岗位从业经历,班组长应有 5 年以上的

生产岗位从业经历。

四、一般岗位从业人员的基本从业标准

4.1 一般岗位从业人员,是指公司除上述三类人员外,在公司中涉及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活动的其他人员,应具备如下从业标准:

4.2 属于本公司在册职工。

4.3 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