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8)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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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1-2018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部北京专家审查会后修改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依法合规,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包管理遵循“统一平台、分级管理、动态管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提供统一管理平台,各级单位对分包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管控,落实发包单位施工分包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输变电工程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以下简称劳务分包)。

第四条 分包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分包形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严禁违法分包、转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分包;禁止施工承包商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有关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认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条 劳务分包商应具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能力,不得再次分包。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方式应与其分包形式一致。

第六条 输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进行专业分包。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的分包管理,以及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总部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归口负责分包管理中的专业内容。

(一)国网基建部做为公司分包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备选分包商发布平台和线路核心劳务分包商及其关键人员考核评价信息统一平台;对各省级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开展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协调解决总部层面分包管理的重大事宜。

(二)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对管理项目组织开展分包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参建队伍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制度;收集分析管理项目的分包管理情况。

(三)国网安质部负责分管分包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组织或参加分包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四)国网经法部负责督促在施工项目配置法务经理负责分包管理合法性、分包合同合规性的归口管理,以及对公司分包管理制度、分包合同文本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五)国网纪检监察部负责分包队伍选择合规性的归口管理,组织分包管理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六)国网财务部负责对公司所属施工企业分包相关资金、账务进行管理,组织分包费用支付的专项监督;参与分包管理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

(七)国网审计部负责分包业务审计监督,配合查处分包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省级公司(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交直流建设公司,下同)各主要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省级公司建设部负责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对在建工程项目及所属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工作实施监管和指导,不定期组织开展分包专项检查,定期在公司统一平台上发布省级公司备选分包商名录,组织开展线路核心劳务分包队伍建设,完善省级公司分包合同范本,收集分析分包管理信息。

(二)省级公司安质监部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和所属施工企业开展分包安全质量常态化监督,组织或参加分包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省级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在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分包管理要求和分包计划,参与完善省级公司分包合同范本并形成招标文件的附件,将分包商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评标标准。

(四)省级公司经法部参与审查分包合同范本,负责督促在施工项目配置法务经理负责分包管理合法性、分包合同合规性的归口管理,以及对公司分包管理制度、分包合同文本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对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的依法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依法合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省级公司纪检监察部对所属施工企业选择分包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不定期开展分包队伍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分包管理中违纪违规行为。

(六)省级公司财务部负责督促所属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分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