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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9 11:55: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XX毛纺织染厂

清产核资存货盘点计划、程序和要求

一、清产核资中存货盘点的理论基础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存货的记录除鲜活产品、特殊商品以外,一般实行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记录是各项存货的连续结转记录,它意味着存货的收入和发出的会计记录应该与实际存货的收发变化同步。永续盘存记录可以只记数量,也可以数量和价格都计,价格可以是实际价格,也可以是计划价格。

但在实践中,存货的记录和物流的收发并不总是同步的,因此,作为存货的内控制度的关键控制环节,存货的盘点可能是唯一最重要的控制程序。

实践中,存货盘点通常有两种不同的方法:逐项盘点法和循环盘点法。逐项盘存法是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停止,在一个时点进行全面的盘存;循环盘存法是在一年中定期的选择部分存货项目进行盘点,每年所有存货至少盘点一次。因此,循环盘存法的盘点贯穿了这一年,但要求至少所有存货一年盘点一次。

基于上述理由,在清产核资中,存货的盘点适用于逐项盘点法。由于一般情况下清产核资确定的基准日与实际盘点日并不总是相同的,在盘点日滞后于基准日的情况下,则应将基准日后至存货盘点日存货的收到、签证发出、单据的移动、发运货物清单等,倒计推出基准日的库存数量。

二、清产核资中存货清查的方法

存货清查包括在途材料、材料采购、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清查主要由财务部门、物资供应部门、仓库管理部门配合进行,中介机构监盘。存货清查要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存货清查,首先应核对财务部门明细账与仓库保管员的存货明细登记账余额是否相等(账账相对),如果不符,应该立即查明原因。(将财务账与库房账或卡片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应分析差异原因,如是库房账或卡片账不完善,完善库房账或卡片账,如是财务入账不及时,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点过程应采用以账对实、以实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重点运用以物核账的方法,不得漏点或重复盘点),得出存货实际数量,填列存货清查明细表;同时,在盘点的过程中,应注意存货的品质状况和时间,观察存货是否存在残次、毁损、滞销或其他减值情况,将清查出的毁损待报废情况,应作为清查日发现的其他情况进行记录(账实相对)。

3、确定清查日存货实际数量以及其中的毁损待报废的存货实际数量后,应根据存货项目在清查基准日至清查盘点日之间的所有存货增减变动的会计记录进行倒轧,得出清产核资基准日存货的实物数量以及其中的毁损待报废的存货实际数量。对清查出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应当查明原因,组织相应的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4、将清产核资基准日仓库实物明细账与库存实际数量进行核对,确定盘盈或者盘亏差异,查明原因并在存货清查明细表中进行说明。符合损失条件的,取得相应证据、鉴定、说明并核准后作损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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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先以财务账面数与仓库账面数对比,如有差异,查明原因,财务上进行调整;两者一致后,进行盘点,得出清查日存货实际数量及其中的毁损待报废数量,再倒轧至基准日实际数量;将基准日实际数量与仓库实物账核对,确认盘盈或者盘亏,存货清查到此结束。

三、存货实地盘存前的准备工作

(一)企业的准备工作

1、制定详细的存货盘点计划, 内容应包括盘点时间、盘点分组、盘点人员分配、盘点程序、特殊存货的盘点方法、是否应聘请专家进行盘点等。

2、存货的整理

(1)整理存货,严格区分原材料与半成品、产成品;不同工序半成品;成品与废品;企业产品与其他公司产品;

(2)存货应按品种、类别、规格分类堆放,有序排列,按数码齐,方便盘点;外包装应写清规格、容量。包装箱或包装袋应写明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便于清点。 3、编制连续编号的存货标签或盘点清单。

4、对企业代保管和来料加工的材料,以及已办出库手续未提货的存货和委托寄售(存)的商品,在盘点时应在盘点表中明确列示。

5、对委托加工材料、临时寄存它处、异地存放的存货在盘点清单上单独列示。

6、另外,盘点清单应按存货存放的仓库编号、堆放地点分别列示,品种之间应有隔离标志。

7、对于残次呆滞物品应单独盘点并单独造册。

8、发出商品应于盘点清单中单独列示,以便与库存存货进行区别。

9、绘制仓库存货分布图,并规划盘点范围、路线;并考虑可能有损失的存货特别标示。 10、准备好计量器具及必备工具。在各盘点现场,应该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度量衡器具,器具在事前应得到校正,以保证盘点计量的正确性。

11、于盘点日前将所有待验之存货检验完毕并入库;各盘存部门应提前计划安排合理限额领料,及时入库,减少在制品盘存工作量,便于盘存。

12、各部门相关的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结账。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退料单),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二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一联财务部门自存,一联送物资供应部门。

(二)中介机构的准备工作 1、中介机构人员应当:

(1)了解存货的内容、性质、各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 (2)了解存货会计系统及其他相关的内部控制;

(3)评估与存货相关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及重要性; (4)查阅以前年度的存货监盘工作底稿;

(5)考虑实地察看存货的存放场所,特别是金额较大或性质特殊的存货; (6)考虑是否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或其他人员的工作;

(7)复核或与管理当局讨论其存货盘点计划。

在复核或与管理当局讨论其存货盘点计划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以评价其能否合理地确定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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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点的时间安排;

(2)存货盘点范围和场所的确定; (3)盘点人员的分工及胜任能力; (4)盘点前的会议及任务布置;

(5)存货的整理和排列,毁损、陈旧、过时、残次及所有权不属于企业的存货的区分; (6)存货的计量工具和计量方法; (7)在产品完工程度的确定方法; (8)存放在外单位的存货的盘点安排; (9)存货收发截止的控制;

(10)盘点期间存货移动的控制; (11)盘点表单的设计、使用与控制;

(12)盘点结果的汇总及盘盈盘亏的分析、调查与处理。

中介机构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的存货盘存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其盘点时间是否合理。

如果认为被稽查单位的存货盘点计划存在缺陷,中介机构人员应当提请企业调整。

2、审计对存货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清产核资审计质量,按照财政部及国资委的有关要求,确定本次的审计重点如下:报损金额排序,重点关注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清产核资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企业通过初步清查提出的拟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企业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报损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四、盘点计划

(一)目的

1、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存货真实性;

2、确保存货库存数量与金额正确,并与仓库记录及会计账册记录比较,以确保实物与账册相符;

3、加强存货管理,分析存货盘盈亏产生原因,作为鉴证机构签证依据。

(二)盘点范围和场所 1、盘点存货种类

根据XX毛纺织染厂存货种类和特点,本此清产核资盘点存货种类为原材料(含低值易耗品、辅助材料)、产成品。

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采用替代程序确认(详见第6页盘点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和结果利用)。

2、盘点仓库

成品库、原料库、机配库、五金库、辅料库。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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