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营运管理手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6:29: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专卖店营运管理手册

第一章 劲霸品牌介绍

一、劲霸公司发展状况 二、“劲霸”品牌文化 三、“劲霸”品牌价值 四、公司使命 五、展望未来

第二章.专卖店管理制度

一、专卖店管理架构

助店 专卖店/店专柜/柜长 总代理/区域督导 自营店 加盟店 公司销售经理

店 店 店 收兼注:“助店”、“兼职店员”、根据每个专卖店的具体情况而设置,专柜一般不需要设立这些职位。

员 员 员 银员 职店员 二、专卖店人事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所有专卖店由店长/柜长编排每月《排班表》,

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加盟店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2)专卖店营业时间为早上9:30至晚上22:30,专柜按商场要求执行。特殊地区的营业时间报公司批准后执行。营业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调整,服从公司安排。(加盟店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3)任何人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班休息。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4)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2、签到

1)员工应于营业时间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全情投入工作。

2)员工上下班都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3、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给予每分钟1元的行政处罚,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作旷工处理。

2)工作时还未穿着整齐制服及未能整理好个人仪容者作迟到而论。

3)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4、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45分钟作旷工论处。

3)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和提成,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于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4)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假期及请假制度

1、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

1)事假:员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请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3天,或累计全年超过10天,否则公司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假和工伤。请病假须出示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因工伤休假在半个月以内的公司保留其职位并支付基本工资。其余病假不计发工资,假期超过

15天的,公司有权实施解聘。

3)吊唁假:员工为三代以内的直属亲戚奔丧可享有3天吊唁假。

4)婚假:员工及配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按法律手续结婚者可享有6天婚假。凡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

5)产育假:女性员工因产育所必须的假日。产育假为3个月,凡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享受有薪产育假。凡是违反《婚姻法》和《计生法》等国家政策规定的不享有婚假和产育假的相关待遇,并且公司有权作辞退处理。 6)其它假期:请参照公司相关通知和规定。 2、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离职。

2)无论任何假种,员工请假在1天或以内的,由店长批准同意。2天或以上的必须经区域主管/店铺督导批准同意。一周以上的必须经上级总监批准。《请假单》与当月《考勤表》一同上交人事部门。

3)请假在3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请假6天以上需提前半个月。

4)休假前必须完成手头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因交接不周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5)员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在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三)辞职、调职与解聘

当重要岗位的员工离职时,行政部门必须在其离职当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文,告知相关事项及职务接替人。如:商场经理、加盟商以及公司内部等。 1、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一周递交《辞职申请表》,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申请。

2)辞职员工在未离职前必须同样专心工作。当辞职申请按程序获得批准,并完成工作等交接后才可离职。

《辞职申请》批复——店长批准——区域督导——营运经理——人事部

3)若员工因为学习或留学深造而提出辞职的,公司可保留其工龄,并欢迎该员工以后再回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