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3:52: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擦脸。 4.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12条 食堂环境卫生管理 1.要经常清扫厨房、食堂,保持干净、卫生的环境。 2.食品餐具消毒要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执行“一洗二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规定。其他用具、容器、抹布也要经常消毒。 3.食堂在检、洗食品时所产生的废弃物要按规定存放,用餐后的剩菜剩饭要存放于专用的污物桶内,并加盖,由专人处理,做到垃圾污物日产日清,防止再次污染。 4.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 第13条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 1.严格分开使用生熟食及用具,做到“双刀”、“双墩”、“双碗”,专具专用,餐具、用具用完随时清洗,每天消毒一次。 2.对采购的主副食品和调味品要严把验收入库关,保证发霉变质食品不入库,保管好入库食品,发现霉烂变质等问题时要随时处理。 第4章 餐饮供应管理 第14条 工作餐供应管理 1.食堂为医院员工提供早、中、晚三餐,要求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供应,并保热、保鲜。 2.食堂拟订每周饭谱,按饭谱做好充足的准备,尽量使一周内每日饭菜不重样。饭菜要讲究色、味。 3.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对有特殊口味的员工要尽力量满足其要求。 4.食堂负责为每位员工提供餐具,用餐完毕由员工送到指定地点,由食堂人员进行刷洗、消毒。 5.为体现医院对员工的关心,食堂负责为带病坚持工作的员工做病号饭;由医务人员根据病情及营养搭配制定食谱,由食堂人员负责制作。 6.食堂工作人员在员工用餐后进行大清理,使桌、椅、餐具整洁有序,除就餐外,还可供员工休息。 7.每月月底,食堂管理人员制作出“月度用餐统计表”,作为下月采购的依据。“月度用餐统计表”如下表所示。 月度用餐统计表 年 月 日期 早 员工用餐人数 中 晚 早 就餐次数 中 晚 合计 第15条 加班餐供应管理 1.加班餐的供应对象为晚间加班(晚上20时以后)的员工。 2.加班餐的管理者为总务后勤主管。 3.加班餐的供应办法为向员工配发餐券,以餐券领取加班餐。 4.各部门主管在认定需要加班时,应于当日下午 17;00 时前向行政部提出供餐申请。事前无法预料的加班,应直接与食堂联系。 5.原则上每日下班前不受理加班餐申请。行政部受理申请后,计算出需要的加班餐份数,并与食堂联系。行政部受理申请时,向各部门配发相应的餐券,作为领取餐食的凭证。 6.加班员工应在指定时间内凭餐券到食堂领取加班餐。餐券均当日有效。餐券如丢失、污损等,将不再补发。 7.食堂供餐时间为晚上 21 时至22 时。在特殊情况下,部门主管应事先与食堂联系,协商供餐时间。 第16条 客餐供应管理 1.凡申请客餐及业务招待餐的,须提前填写“招待申请单”。“招待申请单”如下表所示。 招待申请单 申请部门 招待对象 招待事由 客餐招待 内容与标准 款项预算 部门审批 医院审批 申请人 招待人数 作陪人数 2.“招待申请单”经相关经理批准后通知总务后勤主管就餐的具体人数、标准和时间。用餐完毕,申请人签字确认,按月由财务部核算费用。 第5章 员工就餐纪律 第17条 员工食堂每日供应三餐,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用餐时间。 第18条 医院员工进入食堂就餐须凭餐卡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 第19条 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的食量盛饭盛汤,不许故意浪费。 第20条 员工用餐后应将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地21条 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第22条 在食堂内,用餐人员须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 第23条 就餐人员不准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据为己有。 第6章 附则 第24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25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行。 编制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人员 审核日期 批准人员 批准日期 二、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以下是某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供给读者参考。
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名称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保证员工拥有良好、清洁、整齐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以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住宿员工。 第2章 住宿申请及宿舍管理 第3条 员工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填写“宿舍申请表”申请住宿。 宿舍申请表 宿舍号码 住宿人员姓名 住宿时间 执行部门 编 号 第4条 凡患有传染病或有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者不得住宿。 第5条 宿舍管理人员职责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任务,保持室内及楼内整洁,维持秩序,保证水电煤气的使用安全。 2.掌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第6条 员工出入管理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宿舍楼。 2.进入宿舍楼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 时前回宿舍。 第7条 人员来访管理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安排。 2.来访人员需凭有效证件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接待时间为 8 至 18;00 。 第8条 员工宿舍卫生管理 1.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当天不能清扫房间者,可找同房间内另一人代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3.废弃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第3条 宿舍设施与安全管理 第9条 宿舍管理员设置专人日常巡检维修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员工的正常休息和住宿安全,保护医院财产。 第10条 对需维修的项目,由员工填写并找两至三家维修单位报价,并将各报价单整理后报行政部和总经理批准,按要求施工。 第11条 维修时,应尽量降低工本及其他费用的开支,施工时要亲临现场监工,验收时认真检查施工质量,凭验收单据办理付款手续。 第12条 宿舍管理员每半月对员工宿舍的抽气扇、空调进行一次检验。检查空调的运行情况,要求声音正常,隔层网洁净。如发现机械故障,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处理。 第13条 宿舍管理员每半月派专人检查水电设备。 第14条 宿舍管理员每月对各房的电表进行抄录、核实,同时检查各分路开关有无超载、过热现象,如果发现应及时处理。 第15条 宿舍管理员每月检查一次员工宿舍房间的电器使用情况,验看灯具、开关、插头和接线盒是否完好,室内有无乱接乱拉电线现象,电风扇是否转动正常,扇叶是否干净无尘。 第16条 宿舍管理员每月检查一次各宿舍楼的楼梯、走廊的灯具、开关,测试各房间的限电器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17条 宿舍管理员每月准时抄录各宿舍楼的总水表,检查总阀及各分路水制,发现漏水及时处理。 第18条 宿舍管理员每季度检查一次各宿舍楼的总配电箱、柜、开关的接头、触点,检查其绝缘情况和设备卫生情况。 第4章 住宿人员管理 第19条 住宿人员职责 1.住宿人员应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派遣与监督(总经理套房,副院长一室一 厅、专家一人一间、主管师、职能负责人2人 间、夜班护士3-4人间、白班人员4—6人间。 2.遵守宿舍卫生和安全管理要求。 第20条 住宿人员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21条 员工宿舍楼一切设施属医院所有,员工必须从正门进入,不得爬阳台、翻越后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楼。 第22条 员工所分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 第23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止其居住资格。 第24条 对于宿舍内的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和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出现损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承担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25条 员工要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争吵、打架和酗酒,晚上 23;00 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第26条 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第27条 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画、张贴字画或悬挂物品。 第28条 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和烟头等。要将车辆(含自行车)按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第29条 禁止在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养鸟和其他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