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 论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8 20:12: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红色猎人帽是一种典型的象征,在这部小说中,红色的狩猎帽是一种典型的象征,经过整个作品。狩猎帽代表霍尔顿的消极抵抗生活的许多不愉快的方面。他买的时候,同学们排斥他,他戴着它时,他想逃避不愉快的事情。他戴上帽子的猎人再一次离开潘西时间。他把鸭舌变成了头。他对自己的行为并不只是表明自己的快乐,但他的意图。他总是说他喜欢那样。作为一个年轻人在逐渐长大,他的成就必然强调自我价值,从而体现了社会认同

而我们只有把自己置于与霍尔顿同样年龄段的人的时候,才有可能真正理解了他的内心状态。为了摆脱自己的困境,霍尔顿竭力模仿着成年人的举止,故意显得大大咧咧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刻意地说着粗话,做出粗俗的举动,无心学习,努力想在家庭与学校之外,找到另外的生活,但又几乎不可能。他的孤独感是远远超出其年龄段的。他无力对抗自己的环境里的任何一种令他觉得不满和压抑的力量。所以他只有逃离,几乎是漫无目的的逃离,逃到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逃离现在,逃离这里。他渴望着将自己的环境抹掉,或者至少也是将自己从环境中抹掉,哪怕把自己变成一个无形无影无声无息的人也在所不惜。但是这也是无法实现的。他稍一挣扎,就不能不以准病人的身份面对心理专家的调教治疗了,然后还要重新回到学校里去。这或许就是怯懦 、脆弱一代的特征了吧。也正是由于怯懦与脆弱的本性,使得霍尔顿这样的人即使成为成年人也不大可能做出什么过格的事,要么是留下适应并与环境适当地合作,要么就在这个环境的禁锢中暗自颓废下去,要么是离开这里独自隐居,此外几乎没有其它的道路可走。

起先,我所理解的就是,霍尔顿极其厌恶他所处的这个肮脏的虚伪的世界!“虚伪”这个词,

霍尔顿在整个小说中说了很多次,也是对周围人厌恶的最主要的一个理由。相反,在这个世界里,有些人主人公非但不讨厌还很喜欢,或者说很热爱,那就是小孩儿!和公园里遇见的孩子开心的交谈,帮博物馆的小孩寻找木乃伊,并用自己关于木乃伊仅有的那点的知识耐心给他们讲解(挂科的那门考试的题目),他死去的奇才弟弟,当然最重要的还有那个他深深喜欢的妹妹菲比。菲比的聪明,懂事,偶尔的疯狂,绝佳的跳舞本领,关于菲比的一切,他都喜欢,也最终因为菲比留下来。小孩没有成年人的那些虚伪,是人本该有的样子,主人公当然希望孩子们永远都保持本性,永远待在那片洁净的麦田,而他愿意那个麦田的守望者,以防小孩们看不清不清方向跑出麦田而坠入世俗的悬崖!这是他唯一想做的事,唯一喜欢的事!

此诗描写一位乡村妇女走过麦田的一个瞬间。作者彭斯做了一个假设:如果这个妇女在麦田里碰到了一个男子,与他亲吻甚至做爱,而且她并没有将事情告诉其他任何人,这样做是否有些悲哀?而塞林格显然将这个意思引申了。彭斯在麦田里安放了一个纯真可怜的少女,而塞林格把一群真正与这个世界的种种虚伪相隔离的孩子放到了麦田里。麦穗很高,孩子们也许看不到外面的世界,但塞林格又设置了一个悬崖,他借霍尔顿说出的话中暗含“有很多做游戏的孩子终将坠入悬崖”的意思。“做游戏的孩子”完全可以寓指纯真无邪的童年,而“悬崖”便是外面肮脏、虚伪的世界,踏入这个世界就意味着美好童年生命的终结。

但是,至少在赛林格看来,这种不可避免的毁灭是可怕的。作者的理想在于消灭这种毁灭,在童年的终结之前挽留住即将坠入悬崖的孩子。所以他渴望能有这样一个角色,去完成这样一个他看来真正英雄的使命。而这个角色,正是“守望者”的形象。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原文用的是“catcher”了。而且“守望者”虽然表意与“catcher”有很大区别,但从本质上讲,在

这个意象所传达的思想上是一致的,这也就是译者意译“守望者”的传神和高明之处。

那么,肩负着“守望者”使命的主人公霍尔顿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情况呢?

对于霍尔顿的是是非非,一直众说纷纭。有的人说霍尔顿是矛盾的,有的人说霍尔顿是悲哀的,还有的人说霍尔顿是值得钦佩的。而我则比较倾向于说,霍尔顿是我们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思想的一个方面,几乎没有人能摆脱掉他的影子。因此读了《麦田》一书之后,很多人都会有一种很激动或者引强烈的起共鸣之感。这说明在我们的内心深层,霍尔顿的这种形象是对我们曾有过很深的影响的。很多人现在解读霍尔顿这个艺术形象时,总是在走两个误区:其一是将霍尔顿看成是一个十足的反面人物,把《麦田》的意义说成是反面教材,这是荒谬的;其二则是过分联系美国当时的社会背景,把霍尔顿看成仅仅“垮掉的一代”才具有的代表,这更是不可取的。这本书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既不是因为它是反面教材,也不是因为人们对“垮掉的一代”的猎奇心理,而是源于我们灵魂深处的一些最本质的东西对我们的召唤。

霍尔顿这个人物,能肯定的是,他已经不再是在麦田里做游戏的孩子了,而是已经坠入悬崖或者说摇摇欲坠了。塞林格把这个人物塑造得叛逆十足。但有一点必须说明,“叛逆”并不是“痞”,他的叛逆源于对世界和社会事物的极度厌恶。在《麦田》中,霍尔顿对萨莉说,“你有没有觉得受够了?”,“我是说你有没有害怕除非去做点什么,否则无论如何什么都会糟透了?”霍尔顿的妹妹菲比曾经也觉得他“不喜欢的东西有上百万”。霍尔顿究竟不喜欢什么呢?

基里洛夫说过:“人为了能够活下去而不自杀,想来想去想出了个上帝,这就是迄今为止的整个世界史。”世界不是个人的世界,必然有一种规则。这种规则的遵守使很多人痛不欲生,于是他们采用信仰麻痹自己。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必然要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在这里,我们面临艰难的抉择。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都会有一些规则下的对人类灵魂的亵渎,这是一个人在走入社会之前所必须默认的。比如,霍尔顿在乘巴士的时候,手里拿着雪球,巴士司机让他把雪球扔掉,而霍尔顿却告诉他“我不会砸谁”。司机当然不相信,于是霍尔顿心想“人们从来不相信你的话”。这是霍尔顿不承认社会规则的一个体现。另外,他还蔑视社会规则下的社会现象,比如校长的虚伪等等,并因此吃了许多苦头。

最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小说在写作手法上确实是极具特色的。很多评论家被塞林格那些令人眼花缭乱耳朵眼发热的俚语粗口所误导,而没有充分意识到他在叙述方面的杰出成就,以至于将这本小说的真正妙处隐藏在那些俚语粗口的下面了。尤其是当有人把“平铺直叙”和“心理现实主义先河”这样的词句加之于《麦田里的守望者》之上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说,批评家们的眼睛常常会被炖肉的味道与雾气所迷惑,这样的错觉只能归结为理论与写作本身的隔离。塞林格对叙事技巧的认识与运用应该说比之于他的前辈海明威是明显更进一步的。塞林格使用第一人称、大量的口语俚语来叙述,很容易造成一种“平铺直叙”的假象。而实际上这里用的倒叙的大框架,然后在这个大的框架里进行正在进行时的顺叙,但仅仅这些还远远无法说明这部小说的层次感与节奏感为什么如此之好、如此之细腻,以至于自然得不露痕迹。决定层次感与节奏感的,是塞林格叙事过程中的那种貌似随意其实是把时间、地点、事件的变化有层次地溶解到感觉与细节的变化里,通过感觉的起伏、转承、动静来控制节奏和分配层次,通过细节的浓淡、繁简、轻重以及漫不经心的对白来控制气氛与调子。这里真应该举一些实际的例子来证明前面说的这些,不过要是那样做的话,我估计就会把整本书的几分之一都弄上来了,那样的话还不如让你看看那部小说。或许可以试着在后面的结构分析中

找些例证吧……塞林格还很善于利用倒叙中记忆次序的重叠、错位、交织等特点来配置小说里段落的结构次序。同时还习惯于用一些似乎没什么用处的闲话或者过渡性的话语来调节段落中语句的节奏,以及切入每个段落正题的角度。他是一位对叙事结构极其敏锐的作家,非常清楚地知道从开始到结束,整部小说的着力点在哪里,支撑点在哪里,在哪里应该对称着去写,在哪里应该加速或减速,同时又能把这一切都包裹在随意甚至散漫的叙述口吻里,显得非常自然。比如他把霍尔顿招妓的那一段放在整个小说26章的中间两章(13、14章)去写,就显得非常有深意,因为这个经历实际上是霍尔顿最危险的时刻,也就是站在悬崖附近不远处的时刻,但是此刻他拿来面对女人的,不是本能的欲望,而是他内心深处的那种不可排解的孤独感。他渴望的是与那个妓女进行平等的日常式的交流,实际上也就是把他对女人的观念与看法悄悄地向宗教方面靠拢了。而随后他的被电梯工抢劫并殴打,与他对耶稣的喜爱以及对《圣经》的排斥观点前后并置在一起,构成了这样的一幅图景:他对那个妓女所做的,其实是拯救她的努力和尝试,而他显然把自己的行为理解对基督耶稣表达的一种深层的认同。最根本的,是他想拯救自己,试图以精神的净化来拯救自己,远离那些肉体的欲望,被劫与被打,在他的潜意识里似乎都可以算作是拯救过程的一部分了。但他终究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最终在恐惧与疼痛中他的意识陷入了另外的模糊状态里,并没能找到摆脱困境的方向。不过作为整个小说建筑的拱顶横梁,这两章还是相当漂亮的,足以支撑两侧的那些章节的发展变化了。而另外一个特点也非常值得注意,那就是在这整个小说里,萨莉、简还有他妹妹菲比这些个出场的或没出场的小女生,还有那两个修女、那个妓女甚至还有戏份极少的两位老师的太太和他的妈妈,这些女性,都是塞林格精心安排给霍尔顿的,既是缓解压力与内心伤痛、恢复温情与希望的化学因子,也是调节整个小说气氛、节奏与色调的重要因素,并与霍尔顿眼中那个令人失望恶心的灰暗的男性世界构成了奇异而又古怪的包含了明暗、软硬、暖冷、最重要的就是肮脏与纯净的对称。而到了最后阶段的那个华彩乐章——第2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