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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饮食习语的文化差异及其翻译策略
作者:葛佳吟
来源:《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年第03期
摘 要: 中、英两国地理环境、发展历史存在巨大差异,导致了汉语、英语的习语存在许多根本性不同,特别是在一些以饮食为主题的习语方面,差别尤为明显。在具体的翻译工作中,译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这种差异形成的原因和背景,并根据具体情况选取不同翻译手段对习语进行翻译,从而实现习语翻译的准确、美观。通过研究餐饮相关的英汉习语翻译,也可以进一步深化了解英汉翻译过程中文化差异,促进中英文化的交流融合。 关键词: 饮食; 习语; 文化差异; 翻译策略
中图分类号: H315.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1-2153(2015)03-0096-03 民以食为天,“食”作为人类至关重要的一项活动,记载着文化延续的重要印记。另一方面,语言与文化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翻译学家奈达曾提出,语言可被看作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语言中的一种特殊而又广泛使用的形式,“习语”承载着语言的精华,包含着强烈的文化特色[1]。从广义上来说,习语包括成语、俗语、格言、谚语、歇后语等,都是人们在长期社会实践中不断提炼出来的智慧结晶。当饮食“遇到”语言,“舌尖上的习语”无疑成为各民族之间文化差异的一个典型缩影。 一、饮食习语的差异
中、英两国历史源远流长,地理、历史、信仰、风俗等截然不同,并因此造就了两国人民迥异的餐饮背景。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文化的载体,汉语和英语习语集中体现了两国餐饮的差异。
(一)地理、气候等客观差异
各个地区的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与农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农业又决定了人民群众的吃食。中英两国所处的地域特色、天气、地貌等都不尽相同,造就了两者完全不同的餐饮文化。
谈到英国食物,不得不提的就是“fish and chips(炸鱼配薯条)”。英国是北大西洋上的一个岛国,缺少大江大河,渔业以海洋渔业为主。因旧时缺乏冷冻、冷藏条件,渔获大多难以长期储藏,腐烂的鱼类散发恶臭特别令人生厌。因此,过去从外海打来的渔获,到英国人的餐桌上时,往往已经失去了最鲜美的味道。因此,英语中许多与“fish”(鱼)相关的习语较为特殊,虽然词义本身大多不具褒义,甚至可能带有贬义,但是“fish”却是以正面、甚至珍贵的形象出现在其中。例如“fish begins to stink at the head”原意指鱼从头上开始逐渐腐烂,现引申为上梁不正下梁歪;“a fine kettle of fish”原意指一筐难得的好鱼,现引申为困难的处境。与之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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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国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大陆国家,海洋渔业与英国相比不甚发达,但是广阔的大江、大河却为我们提供的丰富的淡水鱼。河中钓鱼、河边烹调,新鲜的鱼类对中国人来说如家常便饭。因此,汉语习语在谈到“鱼”的时候,多是指淡水鱼,与英语习语较为不同。在汉语中,和“鱼”有关的中性词较多,但是“鱼”本身在词中却往往带有“不值一提、不屑一顾”的轻蔑含义。例如“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意思是生杀之权掌握在别人手里,自己处在被宰割的地位,“鱼目混珠”意思是用次品冒充真的,“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意思是因受连累而遭到损失或祸害,等等。 中英两国的不同地理环境,不仅造就了渔业的不同,也给种植业带来了巨大的差异。由于合适的温度、水源和地形,中国稻米种植十分发达,从公元前7000年前水稻种植开始,米饭就一直是中国人餐桌上亘古不变的主食。因此,汉语中有许多与“大米”和“饭”相关的习语。例如:“粗茶淡饭” (coarse tea and brown rice), “生米煮成熟饭” (What has been done cannot be undone),“看菜吃饭,量体裁衣”(act according to the circumstance)。而英国纬度较高、平原较少,地理条件难以种植稻米,主要的农作物是麦类,例如小麦和燕麦等。因此,面包等面粉制品成为英国人长期的主食,许多的习语也都与面包有关。例如“bread and butter”原意指面包和黄油,现引申为谋生之道;“to earn one's bread”原意为赚取面包钱,现引申为赚钱糊口。 (二)风俗习惯等主观差异
中、英两国的风俗因生活方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这些不同的风俗也是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些不同的风俗在饮食中体现的较为明显,而且也衍生贯穿于日常生活和交际活动中,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例子莫过于两国对待狗的态度。在中国,狗除了是朋友之外,还是一道美食。许多谈到狗的习语,都会与吃狗或杀狗有关。例如“兔死狗烹”意思是给主人效忠的人事成后被抛弃或杀掉,“饭牛屠狗”意思是从事下贱工作的卑贱之人,“狗血淋头”意思是言辞刻毒、大肆辱骂,等等。虽然当今社会出现了一股保护动物、抵制吃狗的新风气,但是这些将狗作为食材的习语,却在中国文化中根深蒂固。在英国,狗被看作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绝不会和“吃”或“杀”之类的含义沾上关系。例如“a lucky dog”原意指好运的狗,现引申为幸运儿;“every dog has his day”原意指每条狗都有不同的活法,现引申为人人都有好日子;“love me, love my dog”原意指爱我就爱我的狗,现引申为爱屋及乌。这几个习语都充分表露出西方人对狗的喜爱,在英语中几乎无法找到“eat dog”的习语。 饮食方面的风俗习惯差异还体现在另外一个方面:中国人喜好吃动物内脏,认为“吃什么补什么”,而英国人大多是不食内脏的。这一区别在习语中体现得更清楚。在汉语中可以找到许多与动物内脏相关的歇后语或者成语。例如:在汉语中有“羊肠小道”,原意指羊的肠子特别长,特别细而且弯弯曲曲,现引申为道路曲折而且极度狭窄、蜿蜒;“吃了熊心豹子胆”原意为吃了熊的心脏和豹子的胆囊,现引申为形容一个人非常胆大。此类以内脏为内容的习语不但在英语中基本没有,而且即使翻译出来也难以令英语读者产生与我们一样生动的画面感,是习语中较难翻译的一类。 二、饮食习语翻译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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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不仅仅是语言符号的转换,更是一种跨文化的交流活动。奈达在《翻译理论与实践》中指出:翻译是一个将译入语在译出语中再造重现的过程。译者在翻译时不仅要忠实地表达原文的语义,还要准确地阐述原作的文化内涵,尽可能地做到保持原文与译文的等效或等值。因此,既要使读者感同身受,又要使译文与原文达到最大限度的等值,译者有必要综合考虑文化差异因素,在翻译过程中运用一定的翻译策略及技巧。 (一)直译法
在饮食相关习语翻译中运用直译法,能尽可能地保持习语本身的语言风格、比喻效果和民族风情。这里的直译法并不是字对字的逐字翻译,而是译者在基于对习语本身含义及其语言特点的全面了解下,在不违背译文本身语言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翻译,以求做到保留原译文的语言特色。
例如:中国有句习语“死了张屠夫,不吃混毛猪”,意思是指少了某人或某种条件,照样能办好事情。综合文化因素和直译法的基本原则,这句话可译为“people could still have the pork without one of the butchers”。该译文保留了“屠夫”、“猪”等关键词,既忠于中文原意,又能够使西方人看来清晰易懂。此外,当英语习语和汉语的表达含义完全或者基本相同的时候,直译法的运用更是非常合适。例如:英语中有句我们现在也使用较多的习语“a pie in the sky”,意思是天上掉馅饼。该译文将此习语进行了直译,非常好地保留了原文的表达方式,而且意思也很清晰易懂。中国人也明白此句意思是虚构的好事,不可能成真。还有一句英国人常常挂在嘴边的话“fish in trouble waters”。此句运用直译法译为“浑水摸鱼”,既做到了文字表达形式上的工整,也做到了喻义传达的准确,读者看了非常清楚这句意思是在混乱的时候乘机从中捞取好处。
(二)意译法
意译法是指译文与原文因表达方式语言结构和文化背景等方面存在差异,不便或无法将原文的思想内容或形象直接表达出来,而在译语中又找不到合适的表达方式来替代,需要译者在整体把握原文思想内容的基础上,摆脱原文的形象特征和句子结构,对原文进行必要的、创造性的加工[2]。
例如,英国人喜好喝茶,饭前饭后皆会饮茶。因此,“tea(茶)”一词相关的英语习语情况较为多变。“Play tennis is just his cup of tea”如果从字面翻译,可译为“打网球是他的一杯茶”。显然,这个译文是存在问题的。如果要正确翻译这句习语,译者应当准确地把握好关键词“cup of tea”的意思。从文化背景来看,英国人酷爱喝茶,“cup of tea”可引申为“令人喜欢的东西”的意思。因此,这句习语较为合适的译本应当是“打网球正是他所喜爱的”。事实上,在英语的文化背景中,“cup of tea”这个习语根据语境不同可以包含多种含义,例如“what Nancy promised you the other day is another cup of tea”,不能像上文习语一样将“the other day”(那天)理解成就是主人公南希(Nancy)喜欢的,此句话的正确翻译应为“南希那天对你所许诺的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