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济南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济南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3 15:46: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六、表彰奖励

今年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向有关人员和单位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附件:

1、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2、名额分配表

3、济南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申报表 4、济南市优秀教师申报表 5、济南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6、济南市优秀教师/济南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花名册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表彰 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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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为确保评选质量和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时间进度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5月下旬,召开会议部署评选济南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济南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

2、6月上旬—6月中旬,各县市区、直属学校及有关单位学习动员、组织评选,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3、6月下旬,将规定材料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及有关部门; 4、7月初,市教育局组织审核材料,研究确定表彰人员; 5、9月10日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进行隆重表彰。 各有关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如下材料:

(1)济南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济南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均须填报申报表一式三份,相关花名册一式两份,先进事迹和典型材料一式两份(推荐材料要具体、详实、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数据库软盘一份;

(2)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务必于6月底前将上述材料及评选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总结等有关综合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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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名 额 分 配 表

单 位 历下区 市中区 天桥区 槐荫区 历城区 章丘市 长清区 平阴县 济阳县 商河县 高新区 高等教育与师范教市直学校 育(含民办高校) 基础教育 职业教育 成人教育(含民办) 外系统学校 县市区教育局局级干部 市直学校校级干部 市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市优秀教师 25 25 24 24 27 28 23 23 23 23 2 12 19 7 7 8 —— —— 300 市优秀教育 工作者 5 5 4 4 6 7 4 4 4 4 1 2 4 2 2 1 15 15 100 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7 7 5 5 9 9 5 5 5 5 1 4 5 2 3 3 —— —— —— 80 —— 11(每县市区各推荐1名) 合计 7

附件3:

济南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申报表

申报 单位 校长 联系电话 主 要 成 绩 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市教育局意见 (章) 年 月 日 (章)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