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的意见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5:29: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的

意见

【法规类别】农副产品

【发文字号】毕府发[2013]13号 【发布部门】毕节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19 【实施日期】2013.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的意见

(毕府发〔2013〕13号)

烟草产业是我市最大的订单农业和特色产业。长期以来,烟草产业在促进我市财政增税、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快烟叶生产组织方式和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推动传统烟草生产向现代烟草农业的跨越,是实现毕节烟区由大到强转变的必然要求。大力发展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是解决我市烟叶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和集约化水平低等问题的现实之需。现就扎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为依据,以《国 1 / 2

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推进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烟农专

业合作社运行规范》为指南,紧紧围绕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紧紧围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目标任务,坚持以增加烟农收入为目的,着眼于提高烟农的组织化程度、烟叶产业化经营水平和烟叶产品市场竞争力,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支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的思路,积极培育和发展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进我市烟草产业向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全面提高烟农组织化程度和烟草产业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在坚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大力发展联户经营、烤烟种植专业户和家庭农场,提高规模化种植水平。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以烟农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坚持“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基本经营制度,按照“种植在户、服务在社”的基本要求,以服务烟农为宗旨,谋求烟农的共同利益。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