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赛制手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7 9:15: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届“创青春”全国

大学生创业大赛 ——(第

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赛 制 手 册 第一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全国组委会

一、赛事简介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及地方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创业类竞赛,先后在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举办8届。竞赛开展至今,形成了全国、省、高校三级赛制,覆盖1000余所高校和全部省份。面向高校全体在校学生,参赛学生通过申报商业计划书参赛,由竞赛主办单位邀请投资、金融、企业等领域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等方式评出奖项。 (第九届“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将作为“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一项子赛事继续开展和完善,作为共青团引导和组织广大学生参与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高校展现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窗口,在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和能力、促进大学生创业人才成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赛事组织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三、赛事面向对象 1.参赛资格认定: (1)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参赛。 (2)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参赛作品分为已创业和未创业两类。 (4)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 1

单位,报送院校以团队注册时填写为准。 2.参赛团队指标分配: 报送作品的数额不得超过作品数额分配表中规定的数额。每校作品不得超过3件(其中至少包括1件已创

业作品),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 附:(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数额分配表 省 份 作品(件) 北 京 42 天 津 19 河 北 23 山 西 16 内蒙古 13 辽 宁 29 吉 林 25 黑龙江 22 上 海 36 江 苏 40 浙 江 23 安 徽 22 福 建 18 江 西 17 山 东 28 河 南 24 湖 北 33 2

省 份 作品(件) 湖 南 26 广 东 26 广 西 15 海 南 7 四 川 25 重 庆 17 贵 州 12 云 南 16 西 藏 6 陕 西 26 甘 肃 13 青 海 7 宁 夏 7 新疆(含兵团) 17 合 计 650 四、赛事组别设置 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七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3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1.已创业类(甲类)项目要求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2.未创业类(乙类)项目要求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