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习题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7 3:52:3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出票包括(填写票据、签字并在被追索时承担票据责任) 2.汇票的付款期限的下述记载方式中,(at X days after sight) 3.退票行为是由(受票人)做出的

4.下列四种汇票中,注明(Pay to Johnson Co. only)是不可转让的 5.票据经过付款后,应由(D.付款人)收存 6.跟单汇票所指的“单”,是指(货运单据)

7.根据我国的票据法,当票据上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时(票据无效)。 8.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是对支票的正确描述。 9.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是(工商企业)。

10.由出口商签发的、要求银行在一定时间内付款的汇票,不可能是(即期汇票) 11.根据下列的汇票记载,可判定记载为(Pay to Tom Co. or order the sum of two thousand US dollars)的汇票为有效汇票。

12.注明“At three months after sight pay to ?”的汇票(应提示承兑) 13.某平年1月31日出具的汇票上写明“At one month after date pay to ?”, 该汇票的到期日为当年(2月28号)

14.以(限制性记名)为抬头人的汇票为不可转让的汇票。 15.承兑是(受票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16.若汇出汇款为付款地货币,且汇出行在解付行有该货币账户,则这两地银行 之间的头寸拨付采取(解付行付讫,借记汇出行账户)。 17.(票汇)方式下,汇入行不负通知收款人到银行取款之责。

18.票汇结算的信用基础是汇款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商业信用,但办理中使用的是 (银行即期)汇票。

19.在汇款业务中,若汇出行给汇入行的汇款通知中指示“In cover, please debit our account with you”,则表明(汇出行在汇入行开设有该笔汇款业务所使用货币的账户)。 20.在托收业务中,若代收行在托收行有该笔托收业务的货币账户,则两行间的 头寸拨付方式是(代收行收妥后授权托收行借记其账户)。

21.未经委托人指示,代收行同意付款人的请求,以T/R条件借出提单提货,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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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却未能付款,则应由(代收行)负责。

22.按D/P、T/R条件成交时,如付款人到期不能付款,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23.托收业务中,汇票的付款人应是(进口商)。

24.在下列托收业务中,进口商可凭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单提货的是(D/P after sight) 25.跟单托收业务的结算基础是商业信用,因为(银行不承担保证付款的义务)。 26.因付款人拒付,代收行按托收行指示将单据退回,单据在退回途中遗失的风 险由(委托人)承担。

27.根据URC522,遇到拒付,代收行及时发出拒付通知后,(30)天 28.在托收业务中,原定的进口商拒绝付款赎单后,代收行的首要职责是 (保管好单据,听候委托人的处理意见)。

29.托收业务中,(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可以不存在契约关系。

30.根据URC522,委托人开立了远期汇票,但未说明交单条件,代收行的正确 做法是(按付款交单方式办理)。

31.托收项下必要时的代理人是(委托人)的代理。

32.结算方式中,按出口方所承担的风险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应该是 (承兑交单托收、付款交单托收、跟单信用证)。

33.受益人审查信用证的重点是(信用证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34.根据UCP600,保兑行对其保兑的信用证的责任是(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35.信用证某些条款需要修改,经进出口方协议,受益人按修改后的内容填制和 提交单据,以求办理结算。

(开证银行将会以单证不符为由拒绝付款)

36.(假远期)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但能即期收款,由开证申请人承担贴现息。 37.信用证业务中的“相符”是指(单据与信用证)相符。

38.信用证开立的原始依据是贸易合同。当受益人审证中发现信用证的某些条款与贸易 合同规定不一致时,受益人应要求(开证申请人)修改。 39.信用证业务中,银行的办理(只看单据,不看货物)。

40.若信用证规定有效期为1个月、3个月等情况,但未具体规定从何时起计算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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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UCP500,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应从(信用证开立之日)起计算, 虽然UCP600已取消这一规定。

41.在信用证业务中,(通知行)负责向受益人传递并证实信用证表面真实性, 但不承担其他责任的银行。

42.在信用证业务中,受益人开立的汇票被受票行拒付,(议付行)则有追索权。 43.按照UCP500,若未在信用证中加注可否撤销,则该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虽然UCP600已取消这一规定。

44.(假远期)信用证方式下,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但可以通过贴现即期足额收到票款。 45.信用证业务中,(偿付行)不承担审查单据的责任。 46.(Sight payment L/C)对受益人最为有利。

47.未规定最迟装船期的信用证(以信用证交单到期日为最迟装船期)。

48.信用证开立的缘由是贸易双方的交易合同,当信用证的条款与贸易合同不一致 ,受益人应(必须要求修改信用证,使其一致)。 49.在下列结算方式中,(延期付款)信用证不使用汇票。

53.一张金额为30万美元的可撤销信用证,未规定可否分批装运,受益人装运了价值 为5万美元的货物后,即向出口地银行办理了议付。第二天,收到开证行撤销该信用证 的通知,此时,开证行(对已办理议付的5万美元仍应偿付,其余25万美元则失效)。

54.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只有注明(Transferable)字 眼的信用证才是可转让信用证。

55.我们一般要求国外来证的到期地点应是(我国境内)。

56.即期付款信用证项下,可以不使用汇票,具有一定替代作用的是(商业发票)。 57.信用证假如没有规定货物装运日后提交单据的期限,则指定银行按装运日后(21)个日历日掌握。

58.开证行对信用证的修改书,应交(原通知行)向受益人传递。

59.在CIF价格条件下,国外来证要求我方按英国协会货运险条款投保,我方 (可以接受,但部分条款仍按CIC)。

60.信用证上所称“MARKS”,是指(货物运输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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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我国出口结算业务中,使用最多的保险单据是(保险单)

62.跟单信用证项下,海运提单上注明“Freight to be Collected”,在该信用证上注明的 交易双方成交的价格术语必然是(FOB)。

63.开证行、保兑行或指定银行向交单人提出单据不符点,(只能一次)。

64.若某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船期为某年5月16日,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当年5月30日,单据应在

装运日后14天内向银行提交,受益人在5月10日出运了货物,该日作为装运日,则该受益人到

银行办理该项议付的最后日期应是5月(24日)。

65.做单时,正常情况下,签发时间最晚的单据是(汇票)。

66.信用证结算中,由于(保险凭证)是由保险经记人出具的,故银行不能接受。 67.信用证业务中,在审单时要求严格“单单一致”的单据是(货运单据)。

68.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事先就向进口商提供发票,以便进口商向本国的外贸、外汇管理部门

提出申请。这种发票是(形式)发票。

69.根据出口合同履行的程序,正常情况下,下列单据中,在审单中掌握签发时间 最早的是(商品检验证书)。

70.除非信用证上另有规定,提单上的Shipper一般应为(受益人)。

71.某笔信用证业务中,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这增加的10% ,是(进口商的预期毛利润率)。

72.若信用证未具体规定可否分批装运和可否转运,则受益人(不得分批装运,也不能转运)。 73.某信用证规定,交货数量为2500吨散装货,不准分批装运,但其数量有ABOUT条款。 据此,受益人提交的运输单据上,根据UCP600,(货物数量增减10%,但总金额不能超过)。 74.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的提单上注明“Freight Prepaid”,但不要求提交保险单,则 该项商品交易双方是以(CFR)成交的。 75.(承兑信用证)必然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

78.申请人收到信用证下单据后,除非(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否则申请人必须兑付。 80.信用证业务属于(逆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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