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9:52: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陕西凤县: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构建党员管理新模式
为全面加强新时期对党员的管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凤县着眼于解决党员管理和作用发挥难问题,积极探索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将党组织对党员的评价用分数进行量化,用积分记录党员变化、衡量党员作用、评定党员优劣,促使党员肩上有责、争先有标、行为有尺、考核有据,有效解决了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实现了“小积分”管好“大队伍”,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共产党员的奉献热情。
一、创新动因
1、基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因此,推行积分制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最具体、最实际的具体举措。
2、基于加强和改进党员管理方式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党员在不同行业、地域间流动性加大,党员成份、生活环境及思想意识形态趋于复杂化,党员管理方法单一、监督考核不严谨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推行积分制管理,是党组织加强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的现实需要。
3、基于对党员管理先进经验做法的推广。党员日常管理方式多样,既有中央、省市委具体要求、也有结合县情自主创新、更有兄弟县区经验借鉴,各自特色鲜明,均对党员管理工作起了很好的指导、推进作用。但如何有效紧密融合、共同持久发力,建立这一适应新形势、一体化的系统工程便应运而生。
二、主要做法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思路,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原则,实行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使党员日常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1、以量化考核分域实施为抓手,明晰积分内容。把党员思想政治、岗位履职、遵章守纪、参与活动、发挥作用等评价以积分形式进行量化,分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三大板块对不同领域党员进行百分制考核。基础分20分。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为依据,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党员三类,每类单独制定赋分标准、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扣分。任务分70分。年初由各主管党组织负责,各基层党支部具体实施,为党员制定目标任务,每月审核党员承诺事项赋分5-6分。在职党员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上级党委下达任务、单位分配业务工作任务和党员承诺事项赋分;无职
党员围绕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自律承诺各承诺至少一条,按照承诺事项赋分。每月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奖励分10分。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制定加分办法,主要包括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表彰、表扬等情况,最多10分。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
2、以确保科学可操作性为基础,规范运行环节。在党员积分评定过程中按照“制定积分细则—确定记录员—党员申请—考核登记—支委会初评—党员大会评定—公示登记—上报备案—年底评议—评定格次—积分核查”11步流程进行操作,年终时根据考评结果评定党员格次。90分以上为优秀党员,80至89分为合格党员,60至79分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对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经征集本人意愿—党(总)支部申请—主管党组织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后,不参与积分活动,实现了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有形有效覆盖。
3、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完善奖惩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员积分审定制、党员积分公示制、党员积分评议制,制定印发《凤县党员民主评议办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赋分标准》、《农村(社区)党员积分制赋分标准》《“两新”组织党员积分制赋分标准》和党员积分制手册,根据党组织开展活动内容和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合理确定每项工作活动的分值,增强党员发挥作用和参与各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