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术著作(精)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17:05:2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术著作

出版资助实施办法 (第三次修订)

一、指导思想

1、以2004年中央和省委发出的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为原则依据,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大力支持具有江苏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传统学科、重点学科的发展壮大以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迅速成长,大力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的紧密结合,大力扶持江苏社科界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成长,大力推动理论创新,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全党正在开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贡献成果。

2、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五大功能,着眼于促进精品力作、多出拔尖人才,努力培育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特别是优秀中青年社科理论研究骨干,引导他们密切关注学术前沿和时代潮流,密切关注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潜心科学研究,着力理论创新,更好服务社会。

3、较好地解决学术著作出版难的突出问题。

根据以上原则要求,特设立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项资金,资助我省相关重点著作的出版。 二、资金来源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项资金,从省财政每年拨款建立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资金中划拨,每年约60万元,分上、下半年两次使用,共资助15-18部左右的著作出版。 三、资助范围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机构的在职研究人员撰写的相关社科学术著作的出版资助。资助著作的具体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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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方面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包括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历史、基本原理、理论品质,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优秀著作;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三大理论成果,尤其是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关于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这两大历史性问题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优秀著作。

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大理论成果的研究,引导社科理论工作者积极撰写深入研究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关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方面的优秀著作。

2、在深入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尤其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方面的优秀著作。主要包括立足当代中国、当代江苏,面向现代化建设主战场,关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生动实践,关注江苏“两个率先”创新探索,总结提炼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规律与经验、总结提炼江苏的实践探索与经验,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积极服务的各类优秀学术著作。

3、具有江苏优势的重点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优秀成果。包括江苏在全国具有领先地位和重要影响的传统优势学科(不含文学艺术创作类、古典文献整理类等)领域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优秀学术著作,在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领域适应时代要求、瞄准学科前沿、具有学术创见的优秀学术著作。

四、资助项目类别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在上述常规资助项目外,设立以下两个子类资助项目,并对这两类子项目予以适当的政策倾斜,加大扶持力度。

1、江苏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文库项目。主要资助出版当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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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江苏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战略课题的研究等方面的重点学术成果。

2、江苏省青年学者文库项目。主要资助出版年龄40岁以下,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具有本学科领域扎实学术功底和宽广知识眼界,并具有良好发展前途的青年学者的优秀学术著作。

五、资助的评审机构

为公正、合理、高效地使用好出版资助专项资金,省委宣传部聘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省专门评审小组,人数为13-15人。

省专门评审小组的职责是:对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进行评审,推荐重点资助的作品,报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 省委宣传部理论处负责与评审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六、资助著作的申报与评审

1、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申报和评审每年分上、下半年举行两次,具体启动时间为4、5月间和9、10月间。

2、申请资助的作者可向所在单位科研处(或有关部门)领取由省委宣传部理论处统一印制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实施办法》和申请表,并按《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随同申请资助的完整书稿(一式二份打印件)交由作者所在单位科研处(或相关部门)。

3、申请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必须有两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者在填写推荐意见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推荐的书稿。推荐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析,如指出该著作在同类专业著作中的研究水平、该书是否有所发现和理论创新,等等。

4、全省各系统及省直各有关单位科研处(或有关部门)应对本系统或本单位申请资助的著作进行初评,在报请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后,方可按照省委宣传部确定的申请著作推荐名额数(推荐名额每年随通知下达),将初评出的申请著作书稿及申请表等,统一在指定时间内送达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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