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2:29: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国际经济法》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

(二)课程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

(四)课程性质:

为了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素质,国家教育部将国际经济法列为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必须开设的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当今中国,加强国际经济法的学习、研究,对完善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发展与扩大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合作,培育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使之符合国际惯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课程属于专业教育课程、专业必修课。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它与国内法方面的法律学科诸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婚姻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等法律学科联系紧密,并在这些学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学生学习本课程之前,要对上述学科的知识,至少是民商法学的内容有一定掌握。在掌握上述学科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情况下,进入国际经济法学领域学习,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其后续课程主要有海商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金融法学等。

(五)教学目的:

在教学中尽可能地理论联系实际,用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分析现实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与现象,充分调动学生观察与思考的积极性,努力培养其以法学的思维模式和角色意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通过教学,力求使学生掌握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提高其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1. 要全面、系统、准确讲述它的基本理论和各个领域具体的法律原则、制度和规则,并且在讲述中要联系有关案例和我国的实践,使之既符合学科的原貌,又易于理解和接受.

2、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国际经济法学实践性很强,教学过程中,在全面、系统、准确地阐述国际经济法基本原理的同时,要配合以古今中外的案例,特别是我国的案例,这样,在忠实国际经济法学理论的基础上,又做到了通俗易懂。

3、日常的讲授应着重于重点的归纳、难点的剖析。建议作业以综合练习和案例分析的形式为主。

4、重视基础知识的记忆和理解。学生要最终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必须以掌握国际经济法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点、国内国际法的基本规定为前提。对于初学者来说,要注重记忆和理解两个环节,边阅读、边记忆、边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增强记忆,在记忆的基础上加深理解。

5、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在学习过程中,重视教学案例对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的作用。在实践中要灵活应用已经掌握的国际私法理论和知识解决具体问题,并在实践中逐步加深对问题的理解,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六)教学内容:

国际经济法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旨在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各国民商法等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学学科。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学习与研究国际经济法,首先要理解和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其次就是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了解国际经济立法与实践,特别是我国涉外经济立法与实

践中所涉及的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和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中的各种法律问题。

(七)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 48学时 分数: 3学分 学时数具体分配: 教 学 内 容 国际经济法概述 国际经济法主体 国际贸易法概论 国际货物贸易法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国际贸易支付 国际服务贸易法 政府管理贸易法律与制度 国际投资法 国际金融法 国际税收法 合 计 (八)教学方式

以课堂教学为主要形式。国际经济法作为法学专业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同时也是法学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它在实现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通过系统讲授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特别是我国涉外经济立法与实践中所涉及的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和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完善学生知识体系。

(2)开阔学生的学习视野。

(3)培养和提高学生解决涉外实际纠纷的能力。

(4)通过采用双语教学等创新的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对英语的运用能力。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考核方式为考试。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 ,期末成绩占60% 。

讲授 4 2 2 8 4 2 2 6 6 6 6 实验/实践 合 计 4 6 8 16 20 22 24 30 36 42 48 48 二 、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述

教学要点:

本章教学目的在于通过教学使学生对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形成初步认识,对这门学科

有一个整体印象,并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性问题。本章重点内容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并掌握其渊源;难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概念及体系

一、有关学说

(一)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 (二)国际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

二、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国际经济法的对象 (二)国际经济法的范围 (三)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一、早期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 二、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基础

三、国际经济法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一、国际经济条约 二、国际惯例

三、联大规范性决议 四、国内立法

五、其他辅助性渊源 (一)判例 (二)学说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二、公平互利原则

三、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 第五节 国际经济法及其研究方法

一、国际经济法是一门独立法律学科 二、国际经济法研究方法 (一)理论联系实际方法 (二)结合与比较的方法

(三)法律与经济分析相结合的跨学科研究方法

考核要求:

1、 国际经济法概念及体系

1.1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识记 ) 1.2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1.2.1 早期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识记) 1.2.2 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基础(领会)

1.2.3 国际经济法的形成与发展过程(领会) 2、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识记) 3、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3.1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应用) 3.2 公平互利原则(应用)

3.3 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应用) 4、 国际经济法及其研究方法(领会)

第二章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教学要点:

本章教学目的在于通过教学使学生全面了解国际经济法主体。本章重点内容为国际

经济组织,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知识要点,难点为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问题,WTO与GATT的区别。

教学时数: 2 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概述

一、自然人

(一)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二)自然人的身份与地位 二、法人

(一)法人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二)法人的国籍与地位 三、国家

(一)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二)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

(三)国家行为原则

第二节 跨国公司

一、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一)跨国性

(二)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 (三)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二、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一)跨国公司在国内法上的地位 (二)跨国公司在国际法律地位

三、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责任 (一)问题提出

(二)各国态度和对策

(三)母公司责任的根据

四、对跨国公司的国际管制

(一)跨国公司与有关国家的矛盾和冲突 (二)管辖冲突及其解决。 第三节 国际经济组织

一、国际经济组织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一)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特权与豁免 (三)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二、几种主要的国际经济组织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二)世界银行集团 (三)世界贸易组织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 一、WTO 的产生背景

二、WTO与GATT法律制度区别和联系 (一)区别

1 确立及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 2 适用的力度不同 3 法律框架结构不同 4 调整范围不同 (二) 联系 三、组织宗旨 四、组织成员 五、职责

(一)调整范围 (二)职责要求 六、法律框架 (一)WTO协定 (二)法律体系

(三)WTO规则间相互关系 七、机构设置

(一)最高决策机构 (二)常设权力机构 (三)理事会 (四)委员会 (五)下属机构

(六)WTO秘书处和总干事 八、WTO决策程序

九、贸易政策审查机制 十、争端解决机制

(一)争端解决制度的建立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 (三)解决争端的类型 (四)审案机构和职责 (五)争端解决程序 十一、中国和世界贸易组织 考核要求:

1、国际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和特征(识记) 2、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和作用(领会) 3、国际经济组织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和作用(领会) 4、国家在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应用)

第三章 国际贸易法概论

教学要点:

国际贸易法是一门古老的法学学科,并且不断发展。其调整范围由原来的商事交易

规范扩大到贸易管理规范,从性质上已不再限于私法;由货物买卖扩大到技术贸易、服务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