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报表附注模板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6:49: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浙江***有限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由***、***和***共同出资组建,于**年**月**日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地址:***。经营范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11年10月18日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执行财政部2011年10月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二)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基础及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基准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年末将外币账户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外币折合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析计入当期损益或有关资产项目。

(六)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2、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3、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八)坏账核算方法

1、坏账损失的确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其他情况导致无法收回的。

2、坏账损失核算方法: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 (九)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以及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存货的计价:本期增加的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领用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领用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 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十)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券投资的确认标准和核算方法

(1)本公司长期债券投资的确认标准为准备长期(在1年以上)持有的债券投资。

(2)初始成本计量: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3)持有期间持有期间发生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4)长期债券投资到期,小企业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冲减其账面余额。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5)长期债券投资符合本附注(八)、1所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投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3)持有期间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5)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

1)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2)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3)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4)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2、固定资产的主要计价方法:

(1)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原值的5%)确定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房屋建筑物 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 预计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