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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行政网上学院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司法协助业务 【发布部门】江苏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6 【实施日期】2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司法行政网上学院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江苏省司法厅 2016年)
第一条 根据《江苏省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司法行政网上学院主要应用于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学员”)的网上在线教育培训,分管理端和学员端。管理端分省、市(监狱局、戒毒局)、县(市、区,监狱、戒毒单位)三级管理。学员端供学员登录网上学院进行学习、培训和考试。
第三条 省厅宣传教育处负责网上学院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以及厅管干部利用网 1 / 2
上学院在线学习的组织、考核和管理,负责学员在线教育培训的分析研判,履行以下职
责:
(一)负责网上学院相关功能的研发、优化和管理。 (二)确定全系统年度教育培训最低学时学分标准。 (三)负责管理省级资源库。
(四)负责确定更新省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五)负责省级试题库的更新管理工作,组织省级培训考试。 (六)根据网上学院生成的数据,对各地职业培训进行绩效考评。 (七)负责指导、监督各级管理员做好网上学院的维护管理工作。 (八)其他事项。
第四条 省司法行政学院负责网上学院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五条 省厅各业务部门分别负责省级业务学习资料的更新和业务类考试题库的更新工作,分条线负责制定网上业务培训需求;根据省厅部署,组织开展专业题库建设;根据工作需求,组织开展专业业务考试,并承担有关考试的网上阅卷工作。
第六条 各省辖市司法局政治部(处)及监狱局、戒毒局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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