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首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创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9:25: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首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基地

学校(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6.10.14 【实施日期】2016.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首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创建)考核工作的通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相关学校:

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指导意见》(深教〔2014〕274号)的工作部署,我局于2014年遴选了45所“深圳市首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创建)”(以下简称“基地学校”),基地学校的创建周期为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现拟对遴选的基地学校进行实地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组织

(一)考核对象。45所“深圳市首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创建)”。 (二)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导、组织、监督。 1 / 3

二、考核时间与程序

2016年10月启动,11月完成。“基地学校(创建)考核工作时间推进表”见附件1,主要程序为:

(一)学校自评(10月17日-23日)

1.各基地学校须认真、如实填写考核评分表(附件2)中的自评分数,继续教育课程开发开班情况(附件3)和联络人信息表(附件6),并形成自评报告,四份电子版材料于10月23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jsfzyjzx@sz.edu.cn,总文件夹命名为“某某基地学校自评材料”。

2.对照实地考核需审查材料清单(附件5),准备相关材料。 (二)专家量化评分(10月24日-31日) 1.资格审定

存在以下情况的基地学校将取消实地考核的资格:(1)未上报自评材料;(2)学校没有市级评审通过的教师继续教育课程;(3)自动放弃。 2.量化评分

考核工作小组查阅基地学校自评报告、自评分数和课程开发开班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三)实地考核(11月1日-4日)

考核工作组对受评学校的实地考核时间为半天,原则上程序如下:听取学校报告(30分钟)、审核资料、考察培训环境、形成意见,向学校反馈意见。实地考核安排表见附件4。

三、考核结果

(一)市教育局对通过考核的基地学校授予“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的称号,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创建学校实行淘汰机制。 2 / 3

(二)各基地学校必须根据考核组的意见建议,修订基地学校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

基地学校改进计划,基地学校改进情况作为下一周期考核重点。 四、相关要求

(一)各区(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通知及时下发到各基地学校(名单见附件4),并督促基地学校做好迎检工作。

(二)各基地学校须安排专人负责联络、对接,做好迎检准备,并按要求及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附件:1.基地学校(创建)考核工作时间推进表 2.基地学校(创建)考核评分表

3.基地学校(创建)继续教育课程开发开班情况 4.基地学校(创建)实地考核安排表 5.基地学校(创建)实地考核审查材料清单 6.基地学校(创建)考核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1

基地学校(创建)考核工作时间推进表

时间安排 10月17日-23日 程序 学校自评 要求 备注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