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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首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浙语办〔2009〕5号

各市及义乌市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提高学生的规范汉字书写能力,增强他们对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首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浙江省内中小学和高校的在校学生。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为内容,也可以写中华经典诗文、名人名言、警句、格言等。

2.作品形式。作品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6个类别。每位选手可兼报2种不同类别,每类作品限报1份。作品必须用规范汉字书写,均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也不得出现多字或漏字的情况。隶书字体可参照通用打字软件中的“隶书”样式。

3.作品格式。(1)软笔作品限于4尺宣纸对开,一律采用竖式,从右到左逐列书写。本次比赛不收对联、横幅。(2)硬笔作品用一张A4纸或16开纸张,田字格、方格、横格、

竖格均可。提倡横式书写,也可采用竖式。(3)作品必须在最后一行或最后一列署上作者姓名。书写日期、钤印等视作品需要而定,不做统一要求。

4.书写工具。(1)软笔作品一律使用毛笔。(2)硬笔作品,小学低年级(1-2年级)使用铅笔或钢笔,其他组别均要求使用钢笔。

5.正确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3)。每件作品必须在背面的左上角贴上参赛作品登记卡。参赛卡必须用钢笔楷书书写,最好用电脑打印。学校名称要用全称,填写“某某少年宫”、“某某培训班”的作品一律不予入选。原创承诺需要本人签字,没有原创承诺的作品不予入选。

6.参赛作品不要装裱。 三、评奖办法

1.本次大赛分小学低年级组(一、二年级)、小学中年级组(三、四年级)、小学高年级组(五、六年级)、初中组(初一至初三年级)、高中组(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高校组(本、专科及硕、博士在校生)等6组进行。

2.按六个组别、软笔和硬笔两类书体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各组获奖名额见附件2。

四、参赛办法

1.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进行初选,中小学每校六个类别的作品合计不超过60件,高校每校不超过100件。

2.各市和高校可组织初赛。获奖作品,中小学以市为单

位,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寄到省里参加复赛。

3.请各市(高校)将作品分硬笔和软笔两类,分别装袋,并填好参赛作品目录(见附件4),用快件形式寄往: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吴琼英老师(邮编:310012,地址:杭州市翠苑四区14幢,联系电话0571-88862737)。请勿用包裹的方式邮寄。各市(高校)也可直接将作品送到省教研室附小。

4.参赛日期截至2009年6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主办单位将在7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比。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本次比赛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 各市和高校应做好作品资格和原创的把关工作。严肃比赛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并对作者及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3.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获奖作品版权归大赛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印制、出版、宣传获奖作品。

4.本次大赛由省语委、省教育厅主办,省语委办公室、省教育厅教研室承办,省教研室附属小学协办。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语委办,联系人:朱丹,电话:0571-88008959。毕立志,电话:0571-8800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