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及家属健康教育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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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及家属健康教育制度

文件名称 患者及家属健康 教育制度 文件编号 QFE/JCI-M-2016-050 制定部门

1 Women and Children’s Hospital

1.目的

规范健康教育流程、合理进行健康教育评估,确保患者及家属能够得到相应健康知识,积极参与医疗决策和过程,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减少医患矛盾。 2.范围

医院科室/部门、员工、患者、来访者。

3.定义

健康教育是指通过信息传播和行为干预,帮助个人和群体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树立健康观念,合理利用资源,采纳有利于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教育活动与过程;健康教育是有计划、有组织、有评价的系统干预活动,它以传播健康信息为主要措施,以改善对象的健康相关行为为目标,从而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最终目的。

护理部 生效日期 总页数 共3页 版本号 2016-10-A 4.内容

4.1 组织管理:

4.1.1 成立健康教育委员会,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及计划的制定。

4.1.1.1 健康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主管护理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为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门诊部主任,委员为医务科副主任、护理部副主任、康复科主任、营养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心理科主任、心理医师、内、外、妇产科、儿科主任及护士长、健康教育管理员。(我院自定后更改)

4.1.1.2 健康教育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重点讨论

健康教育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审核新增健康教育资料、模式,制定健康教育计划。

4.1.2 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患者及家属健

康教育效果的评价,确保每一个患者得到正确的健康教育评估、实施和效果评价;负责对新入科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负责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的选择和确定;负责本病区健康教育的监督。 4.1.3 健康教育者要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沟通技能,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来提供健康教育;实施健康教育者密切沟通合作,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及有效性。

4.1.4 护士对患者/家属教育需求、学习意愿、阅读能力、

所用语言、宣教方式、宗教信仰、价值观等内容进行评估,记录在《健康教育记录单》。医务人员在患者治疗的不同阶段再次评估患者健康教育需求,共同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并实施,记录在病历或《健康教育记录单》,同时要对健康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价。

4.1.5麻醉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复师等进行相应的

临床工作时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内容的健康教育,记录在《患者健康教育记录单》或病历中。 4.2 教育内容:

4.2.1 住院患者的健康教育:包括入院教育、住院教育和出

院教育,健康教育应始终贯穿住院全过程,在查房、知情同意、治疗过程中都安排有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4.2.1.1 住院须知。 4.2.1.2 患者权利与义务。 4.2.1.3 患者安全目标。

4.2.1.4 关于患者特定的疾病和健康状况及其治疗方案的教育。

4.2.1.5 围手术期宣教。

4.2.1.6 各种治疗方案的效果和不遵从治疗方案可能导致的后果。

4.2.1.7 疼痛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