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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理想与现实
法学院 徐婕 2014031420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本是一句幽默的台词,但它却从哲学的角度反映了理想与现实经常出现相悖的情况。面对如此情况,我们要想在这个世界上很好地生存下去,或者不仅仅是生存,而是很好地生活下去,那么应该如何理性地看待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呢?我们又该如何从容地解决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呢?
记得有位学者说过,“把梦想砸向现实,哪怕梦想会被现实击的支离破碎,我也无怨无悔”。我想说的是,当你的理想被现实击碎时,现实还会给你机会后悔吗?所以,面对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我们必须冷静下来,沉着地思考,做出理性的决策来应对,不要拿理想去和现实硬碰硬。古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爱国志士屈原面对支离破碎的祖国,面对饥寒受苦的老百姓束手无策,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下选择纵身跃入涛涛江水中,为后世可歌可泣之人。历史种种说明理想在现实面前显得过于脆弱。只有当理想有了理性来保驾护航时,理想才会乘风破浪,在现实中穿梭的更远,怎样制定自己的理想才是理性的呢?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英国哲学家罗素曾经说过一句话,“只有同这个世界结合起来,我们的理想才能结出果实;脱离这个世界,理想就不结果实”。何谓现实,其乃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是社会演进中个人乃至群体都无法改变的物质现象;而理想又是什么,理想其实是一种精神现象,是人类社会实践与思考的产物。人们在满足眼前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同时,对现状却永不满足,对美好未来
更是不懈地追求;然而憧憬像海市蜃楼,无情的狂风巨浪总会在你毫无防备之时把你甜美的梦境震碎,这便是理想与现实的真正矛盾。
谈理想与现实的矛盾,那么此处的矛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是如何定义的呢?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这就体现出矛盾的普遍性,这么看来,理想与现实既是对立的,同时也是统一的。说它们对立,是因为理想总是与现实相悖,往往是理想高于现实;而说它们统一,则是因为现实是脱离不了理想的,同样理想有是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的。
当我们翻找出“矛盾”一词,便可发现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我们的理想与现实之间也是时时刻刻存在着矛盾的,而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其不同发展阶段也各有其特点。再者,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这一切便组成了矛盾的特殊性。正是由于矛盾存在特殊性,现实和理想之间必定是普遍存在着
矛盾。我们知道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必然会面对诸多的挑战,但由于理想与现实的不同导致了我们日后所将要面对的矛盾是不同的。所谓理想,那是一种在脑海构造的蓝图,我们可以设置理想的起点和重点,它的成功与否都是由我们自己定义的。我们可以选择如何走这条路,可以假设会有何种的困难,但是我们永远不知道这条道路上可能出现怎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无法做到面面具备去应对一切。追求理想的过程都是孤单而漫长的,也许面对现实理想有时真的显得遥不可及。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是如此现实而普遍存在的。既然无法消除现实同理想的矛盾,为何不去坦然面对呢?具体的矛盾有它的特殊性,我们要针对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才能在普遍中寻找到更好的更适合自己的方式去迎接每一次的挑战,在理想和现实的道路上走出自己的路。
理想和现实是存在矛盾的,但是矛盾的本身却是反应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矛盾既是统一的又是斗争的,这两种性质却又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统一性,斗争性寓于统一性之中,没有统一性也没有斗争性。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统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理想和现实就是这两个性质的体现。理想和现实是一对矛盾,它们之间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理想来源于现实,是对现实的反映,但它不等于现实,而是现实的升华。理想的材料来源于现实,理想的可能性来源于现实,理想的动机也来源于现实。一句话,“理想只能是现实的某种反映。”理想高于现实,是现实的升华,但它并不脱离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