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0:27: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我国网购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分析与建
议
一、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
与传统的消费活动相比,网购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更加的复杂,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也使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许多的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提高了消费者遭受损害。根据网络购物的发展,我国网购消费者主要享有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索赔权和退货权,其实《消法》的九项权利中不包括退货权,但新《消法》为了加强保护网购消费者,特别规定了对于网购消费退货权的法律制度。
二、我国网购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评析
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没有专门的立法,是通过相关法律进行规范的,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制度比较分散,如《》(第253条之一)、《消法》(第14条)、《侵权责任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8条)和部分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也为出台针对一些专业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
在网络购物中,网购消费者常常会提供一些个人的数据如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或者姓名等,但由于网络管理不够完善,会影响消费者的安全权、安宁权和自主选择权。网购个人信息主要包括消费者的姓名、用户名、密码(登录和支付)、联系方式、住址和网购浏览有关的信息。
网络购物侵害个人信息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个人信息的收集时,网购经营者或网站在使用目的存在隐瞒情况,当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的时候,首先需要注册用户名设置密码,填写一些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银行卡号,还有的网购经营者以作市场挣钱或赠送礼品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网络购物侵害个人信息的第二种情况是事先得到了当事人的同意收集某些个人信息,但是这种信息用于其它的使用或者超出使用的范围时,往往网购消费者是不知情甚至是不可能允许使用的。
三、完善网购个人信息的保护建议
网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个人信息是网购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的前提条件,如个人登录账号、支付账号、密码、姓名、收货地址、邮箱、手机号码、评价和安全设置等。个人账号是网购消费者在网络购物需要事先登录才可以选择商品进行购买的,支付账号是网购消费者选择商品进行付款必须登录的,是一种身份验证,可想而知如果个人信息的泄露和保障措施不安全,就会造成网购消费者的身份丢失或者钱财的损失。同时网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会留下记录,如果由于网站或网购经营者管理不安全或故意泄露,就会造成网购消费者的购物信息被别有用心的网购经营者利用,随时推销商品影响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权益,网络购物中个人信息的泄露或丢失,会影响消费者的购物
的心情甚至对网购失去信心,影响网络购物的经济发展,所以应加强网购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一是完善相关立法。新《消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都有相关的规定,但其规定都过于笼统,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至关重要,规范各个领域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如未成年的个人信息的保护、网购个人信息的保护和涉及财产的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从国际上来看,我国在制定相关立法时应遵循各国普遍认可的原则:(1)保密义务的原则;(2)说明采集和使用目的原则;(3)当事人同意的原则;(4)恰好够用收信的原则;(4)限制使用原则;(5)安全保护的原则(对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应采取补救措施和利用技术防止他人复制);(6)公开使用方法和程序原则;(7)查询原则(消费者请求对个人信息的查询时,网站或经营者应该无条件的配合,对其使用的目的和方式进行解释,如果消费者怀疑有可能泄露信息,网站或者经营者应提供证据证明没有此行为,举证责任倒置);(8)告知原则(网站或者经营者超出使用范围应行进告知,如果在没有进行告知的情况之下使用,根据情况的轻微程度进行处罚,记录信用档案,在网站上进行公布);(9)当事人有知情权的原则(如接到电话推销网购消费者有权询问信息获取来源,对方必须如实回答);(10)接受申诉和核实信息原则。只有通过立法规定和有力的监督,网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保护才会更加的完善,才不至于影响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健全监管机构,加强监督力度和严格遵守监管制度。以工商部门为主,消费者协为辅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理应承担起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网购消费者、网购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的重任。《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应进一步转换服务理念,加强技术设备的投入,改进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严肃查处侵犯网购消费者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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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鹏。网购\反悔权\如何落到实处[J].产权导刊,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