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11:24: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开展物流学院 2014-2015学年 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年级、各班级:
为了鼓励学生参加科研活动, 增强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的兴趣与能力, 培养 创新意识和思维, 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同时, 也为研究型课程的建 立构建必要的科研平台, 根据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 管理办法》 (见附件 1 , 现面向全院青年学生开展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工作。具体 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 2014年 12月 15日。要求项目负责人准备好《北京师范大 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 (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 2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乐育楼 B017。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学生科研项目可由学生组成 3-6人的科研小组申报, 项目负责人须是入校 半年以上的学生。 一位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只能主持一项, 最多参加两项课题研究。 3. 项目须聘请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 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 , 负责带领和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 究, 帮助学生解决出现的问题, 并督促做好结题的有关工作。 指导老师在原指导 的项目未结题之前,原则上不宜担任新项目的指导工作。
4. 有在研项目和项目逾期未结者不得参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三、项目申报
1. 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由学生或学生团队在校期间独立完成,项目完成时间 为 2015年 5月下旬。
2. 项目选题可以侧重于实践应用研究,也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可以围绕 物流管理、 物流工程专业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选题, 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 趣和爱好, 选取有学术和应用价值的其他课题。 研究内容既可以是学科发展领域 的前沿问题,也可以是当前研究热点问题,更倡导解决各类实习中的实际问题。 3. 申报项目范围可以包括科学发明制作类、学术、专业研究及调查类,结 项成果上报的形式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 学术研究成果和调查报告三大类。 可根 据项目创新性、实用性及学术价值,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4. 每学年度立项总计不超过 1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 2项。 四、评审和经费
1. 申请立项的同学需逐项填写《申报书》,并由指导老师评定其项目的可 行性、实用性以及创新性。
2. 《申报书》须经项目指导老师签字后,报送学院团委。
3. 学院组织相关学科教学研究人员, 进行论证、 评审, 确定并公示立项课题。 4. 学院对公示立项的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科学发明制作类和学术研究类重点 项目每项原则上不得超过 1500元,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1000元;社会调查类 重点项目原则上每项不得超过 1000元,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500元。对申请 经费有特殊需求的项目,须由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团委后另行决定。 五、结题评审
1. 项目负责人须在立项后的 2015年 5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填写《北京师 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立项总结报告书》(附件 3,所报经费
须有决算,提交院团委。学院组织专家对上学年度资助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2. 已经结束或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若要在校外作为论著、资料发表,则 须在论著、 资
料、 鉴定证书等的第一页下角注明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 院学生科研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字样。
3. 学院有权将项目研究成果推荐校内外各级竞赛活动,凡获奖的,根据学 校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4. 研究成果的著作权、署名权、发明权、发现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 归项目组所有。
六、奖励
每学年末,院团委会同学院相关各职能部门组织对此项活动的评比总结工 作。 在总结的基础上, 评选出学生科研活动优秀成果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 组织奖若干并予以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 附件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物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总结报告书 共青团北师大珠海分校委员会 2014年 11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