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之家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3 12:22: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留守儿童之家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留守儿童之家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教育局、中心校的领导下,依据《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和长丰县关爱留守儿童文件精神、制定工作的目标、制度;及时搜集、整理意见和建议,为推动“留守儿童之家”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搞好宣传动员、规范管理、指导梳理、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抓好任务落实,总结工作经验,践行可持续发展措施,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惩处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表彰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协调社会力量,构建社会教育网络,形成全校关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功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张扬个性、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组 长——杜辉(校长)。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工作,宏观调控,联系协调各种社会力量,统筹安排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设施等。 为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马玲(教务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留守儿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搞好上传下达,具体组织实施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为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第二责任人。

成 员——王春燕(少先队总辅导员)、 张家奎(会计)、 陆学光、

董海燕 魏娟 王学刚 主要职责: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协作,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为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直接责任人。

全体教职工为工作组成员,负责具体落实完成领导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为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