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0:55:3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Unit 1与法律的一次小冲突
一个年轻人发现,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也会带来涉及法律上的麻烦。一种误解导致另一种误解,直到最终他必须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法律小冲突
我平生只有一次陷入与法律的冲突。被捕与被带上法庭的整个经过在当时是一种令人极不愉快的经历,但现在这却成为一个好故事的素材。尤其令人恼怒的是我被捕及随后在法庭上受审期间的种种武断情形。
事情发生在十二年前的二月,那是我中学毕业已经几个月了,但是要等到十月份才能上大学,所以当时我仍在家中。
一天上午,我来到离我住地不远的伦敦郊区的里士满,那是我正在找一份临时的工作,一边攒些钱去旅游。由于天体晴朗,有没有什么急事,我便悠然自得的看看窗店橱窗,逛逛公园,有时干脆停下来四处观望。一定是这种显然无所事事的样子使我倒了霉。
事情发生在十一点半左右,当我在当地图书馆谋之未成,刚从那里出来,就看见一个人从马路对面走过来,显然是想跟我说话。我愿意为他是要问我时间。想不到他说他是警察,要逮捕我。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个玩笑。但紧接着又来了一个穿着警服的警察,这下我无可置疑了。
“为什么抓我?”我问。
“四处游荡,有作案嫌疑,”他说。 “做什么案?”我又问。 “偷东西,” 他说。 “偷什么”我追问。
“牛奶瓶”他说,表情极端严肃。 “噢,”
事情是这样的,这一带经常发生小偷小摸的案件,尤其是从门前台阶上偷走牛奶瓶。
接着,我犯了个大错误,那是我才十九岁,留着一头乱蓬蓬的长发,自以为是六十年代“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一员。因此,我想对此表现出一副冷漠,满不在乎的态度,于是用一种很随便的无所谓的腔调说:“你们跟我多久了?”这样一来,我在他们眼里,我是惯于此种情形的,这又使他们确信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
几分钟后来了一辆警车。
“坐到后面去,”他们说:“把手放在椅背上,不许乱动。”他俩分别坐在我的左右,这下可不是闹着玩的了。
在警察局,他们审问了我好几个小时。我继续装着老于世故,对此种事习以为常的样子。当他们问我一直在干什么事时,我告诉他们我在找工作。“啊哈”,这下我可看到他们在想,“无业游民”。
最后,我被正式指控,并得到通知下周一到里士满地方法院受审。他们这才让我走。
我本想在法庭上自我辩护,但是父亲一弄清事情原委后,就为我请了一位很不错的律师。就在那个星期一,我们带着各种证人出庭了,这其中包括我的中学英语教师作为我的平行见证人。但法庭没有传唤他作证。对我的“审判”并没有进行到那一步,才开庭十五分钟,法官就驳回了此案。我被无罪释放。可怜的警察毫无胜诉的机会。我的律师甚至成功的使警察承担了诉讼费。
这样, 我没有留下任何犯罪记录。但当时,最令人震惊的是我被无罪释放所明显依赖的证据:我有标准的口音,有受人尊重的中产阶级父母来到法庭,有可靠的证人,还有,很明显我请得起很好的律师。想到这次指控的含混不清的特点,我敢断定,我如果出生在一个不同背景的家庭,并真失了业,则完全可能被判为有罪。当我的律师要求赔偿诉讼费时,他的辩词很显然的紧紧围绕着我“学习成绩优异”这一事实。
与此同时,在法庭外面,曾逮捕我的警察中的一个沮丧的想我的母亲抱怨说,又有一个小伙子要与警察做对了。他以责备的口气对我说:“我们抓你的时候,你本可以帮帮忙的。”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也许是说我因该做出大发雷霆的样子,并说:“喂,你们知道是在和谁说话么?我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你们怎么敢抓我?”那样的话,他们也许会向我道歉,可能还会脱帽致意,让我扬长而去。
获益匪浅的问题
不久前的一个晚上在餐桌旁,我的三个孩子--年龄分别为9岁、6岁和4岁--暂时停止争抢食物,腾出时间教我认识什么是范式变换、什么是线性思考的局限以及如何重新看待相关的各种因素。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们在玩自己那套只动嘴的“哪个不是同一类?”的芝麻街游戏。本来玩这游戏时,孩子们要看三张画并挑出那张不属同一类的画。我说:“来吧,哪个不是同一类,桔子,西红柿,还是草莓?”
老大很快就说出了自以为非常得意的答案:“西红柿,因为其他两种是水果。”我承认这是正确答案,尽管有些纯粹主义者坚决认为西红柿是一种水果。对我们这些从小就被迫吃拌在色拉里的西红柿的人来说,西红柿永远是蔬菜。我正准备再出一道三种东西为一组的题目时,我4岁的孩子说:“正确答案是草莓,因为另外两种是圆的,草莓却不圆。”我怎么能驳
斥这种论点呢?
接着,我6岁的孩子说:“不属同一类的是桔子,因为另外两种是红色的。”9岁的孩子不想让弟妹占上风,说道:“不是同一类的也可以是桔子,因为其他两种长在藤上。”
老二把这看作对他发出的挑战。“可以是草莓,因为只有草莓会放在冰淇淋上。”
毫无疑问,这里正发生着什么事儿。这事儿比争抢食物还乱,比西红柿是水果还是蔬菜重要得多。哥白尼把太阳视为宇宙中心,重新调整了地心说这一长达数世纪的范式,我的孩子们正做着哥白尼当年做的事。鲁宾·马修斯把他的布朗
克斯冰淇淋改名为哈根达斯,在不改变产品的情况下提高了价格,我的孩子们正做着鲁宾·马修斯做过的事。爱德华·詹纳放弃了寻找治疗天花的特效药,从而发现了能预防这一疾病的疫苗,我的孩子们正做着爱德华·詹纳做过的事。
他不去研究得了天花的患者,而去研究接触天花却从未染上此病的人。他发现他们都患了一种类似天花但比较轻微的疾病:牛痘;牛痘使他们得以防止染上致命的天花。
他们在重新看待相关的各种因素。他们在重新认识他们的问题。他们在重新表述他们的问题。总之,据托马斯·库恩在他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所言,他们正做着历史上有过重大发现的科学家都曾做过的事:他们在改变旧的范式。
但假若我们的游戏是学校里做在作业本上的练习,那么没有把西红柿圈出来的孩子全都会被批为答错。凡是没有把问题解读为“哪个不是水果”的孩子都是错的。也许这种情形说明了为什么世界上最杰出的科学家和发明家中有那么多的人读书时是不及格的学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阿尔贝特·爱因斯坦,他也许是本世纪最有影响的范式改变者。
这样说,并不是想对学校评头品足。天知道,发一通议论太容易了。这样说,不过是想提醒大家信息的价值实在是有限的。我提出这一点,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似乎发展到了这样一个阶段,人人都大声要求得到更多的技术,大声要求即刻享用不断增多的信息。
学生们必须联机。你们家必须用数码与环球信息网连通。企业必须能即时下载大量资料。但是,除非我们改变范式、重新看待相关的各种因素,否则,信息高速公路就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结果。
无论是现在还是最近,我们都不缺信息。试想我们拥有的信息比四百年前的哥白尼多了多少。但他作出了足以震撼地球的(权作双关语)惊人之举,完全改变了人们对宇宙的看法。他作出此举不是靠发现更多的信息,而是靠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大家都看到过的信息。爱德华·詹纳不是靠积累信息发明预防药物,而是靠重新表述问题。
当我们开始驶入信息高速公路时,我们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信息,而是看信息的新方法。我们应该像我的孩子所做的那样,去发现有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有一个以上正确的问题、有一个以上看一堆信息的方法。我们应该记住:当你只有一把锤子时,你往往把每个问题都看作钉子。
Unit 3我为何教书
你为什么教书呢?当我告诉我的朋友我不想做任何行政职务时,他向我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感到大惑不解的是,为什么所有的美国人受到的教育都是长大后追求金钱和权利,而不是想要明明是通往这个目标的一个“阶梯”性的工作
当然,我教书并不是应为教书对我而言很容易。我曾做过多种工作来赚钱谋生,如做机修工,木工,作家,而教书是其中最难的。对我来说教书是一件令人眼睛红肿,掌心出汗,精神沮丧的职业。眼睛红肿是因为无论我备课到多晚从未觉得胸有成竹。掌心出汗是因为在走进教室之前,我总是非常紧张,学生们肯定会发现我原来是个笨蛋。精神沮丧是因为我一个小时后我走出教室时总会觉得这节课比平常更加枯燥无味。
我教书也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能够解答问题,或因为我觉得自己有非与人分享不可的知识。又使我感到惊愕不已,因为学生竟真的把我课堂上讲的东西做了笔记。
那么我为什么还要教书呢?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教学日历的节奏。六月,七月,八月提供了思索,研究和写作的机会。
我教书,是因为教书是一种以变化为基础的职业。当教材不变时,我在变-------更重要的是我的学生在变。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自由,我又犯错误的自由,吸取教训的自由,激励自己,激励学生的自由。作为教师,我是自己的老板。如果我让一年级的学生通过自己编写课本的方式学习写作,谁会干涉我呢?这样的课程也许会彻底失败,但我们都可以从失败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问学生一些需要绞尽脑汁才能回答的问题。这个世界充满了拙劣问题的正确答案。而我在教学中,有时也会发现一些不错的问题。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找到一些是我自己和学生们走出象牙塔,步入现实世界的方法。我曾经开过一门叫做“在技术社会里如何自己更生”的课程。我的十五个学生读了爱默生,梭洛和赫胥黎的作品,他们记了日记,并写了学期论文。
但我们也组建了一个公司,借钱买了一座破旧的房子,通过对这座房子的整修翻新,我们实践了自力更生的这一课题。学期末,我们卖掉了房子还清了贷款,交了税,所生的利润大家分了。
所以教书是我的生活节奏分明丰富多彩,也向我提出了挑战,给了我不断学习的机会
不过,我还没讲到我教书最重要的原因呢.
其中一个原因是维基。她是我的第一个博士,是一个精力充沛的学生。他孜孜不倦地撰写了一篇关于一个鲜为人知的十四世纪的诗人的学位论文。他还写过几篇文章,并寄给了学术刊物。她独立完成了这一切,只是偶尔从我这里得到一些启示。我亲眼看到她完成了论文,并得到她的文章已被采用。我还亲眼
看到她找到工作,并获得了哈佛大学的研究学员的职位,著书论述在当我的学生时萌发的思想。
另一个原因就是乔治。他本来是我的工程学学生,后来他认定自己的爱人之心胜过爱物之心,就转而学英语了。
还有珍妮,他中途辍学,但是他被同学们拉了回来,因为他们想让她看看自力更生整修的旧房的结果。我请眼看到她回来了,亲耳听到她对我说,她后来对城市贫民产生了兴趣,继而成了一名维护公民权的律师。
还得提一提清洁女工杰基,她凭直觉了解的事情比我们中大多数人通过分析学到的东西还要多。杰基已经决定读完高中后还要上大学。
这些在我眼前成长,变化的人就是我当教师的真正原因。当一名教师意味着亲眼看见泥人开始呼吸这一创造性的成果。
“提升”了,不在教书了,也许会给我带来金钱和权利。但是我有钱,我拿了工资去做我喜欢做的事情: 读书,与人交谈,提出诸如“富有的意义何在?”之类的问题。
我也有权利,我有权给与启示,激发才能,有权开出书目,为人指点迷津。还有比这更重大的权利么?
而教书还可也带来金钱和权利以外的东西,这就是爱。不仅是爱学习,爱读书,爱思想,而且还有老师对走人自己生活,并开始脱引而出的学生的爱。“爱”这个字用在这里也学并不恰当,“魔力”可能更贴切些。
我教书,是因为与开始获得新生的学生在一起,我有时觉得也与他们一起获得了新生。
大学英语精读第三册Unit4 A Fan's notes 的课文翻译?
Unit 4 A Fan’s Notes
一位体育专栏作家以为他碰上了一个怪人。 结果他却发现了一个真正的赢家。
一位球迷的评论 比尔·普拉施基
这封电子邮件在某些方面与我收到的其他刻薄的信件相似。它痛斥我对洛杉矶道奇队的评论,并争辩说我把一切全都搞错了。然而,这个评论与其他的评论至少有两个方面不同。
与通常那些“你是个白痴”的评论不同的是,这一评论含有更多的细节。它包含了该队比赛表现的关键数据。写这篇评论的人对洛杉矶道奇队的了解绝不亚于我自认为对它的了解。
而且这一评论是署名的。作者的名字叫萨拉·莫里斯。
我被深深打动,于是给她回信。一点也没有想到这一封信引出了一段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