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众筹模式案例分析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7 2:41: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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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众筹模式案例分析

作者:徐慧

来源:《价值工程》2017年第11期

摘要: 1991年网际网络导入商业化使用[1],IBM公司于1996年提出电子商务一词后,随后网络开始了改变商业模式的发展,经过数年的摸索后,网络的商业模式逐渐成形:厂商销售产品、服务给顾客的模式称为B2C;交易平台撮合顾客间直接交易的模式称为C2C;交易平台提供厂商间相互交易的模式称为B2B[2]。

Abstract: In 1991, the international Internet was introduced into commercial use, IBM put forward the term \, and then the network began to change the development of business model. After several years of exploration, the E-business model gradually formed: the model of manufacturers selling products and services to customers called B2C, the model of transaction platform providing direct transaction among customers called C2C, the model of transaction platform providing the business among manufacturers called B2B. 关键词: 电子;众筹;模式分析

Key words: electron;crowdfunding;pattern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1-0083-02 1 电子商务众筹模式绪论

在近10年的发展中,电子商务逐渐有新转变,买卖双方均有更加积极主动的表现,供需之间的接触互动时间也提前。例如团购模式,即先由消费者发起需求,而后再号召、聚集相同需求的消费者,以集体议价、以量制价方式向产品供应商争取获得购买优惠。或者在产品服务的设计开发前期,即开放终端消费者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参与(供应商、合作伙伴),透过互动参与及意见,使产品服务问世更切合市场需求、更具竞争力,此称为共同创造的共创模式。 类似的,电子商务市场也兴起外包、众包、众筹等新模式,厂商向广大客户群众征求顾客意见、购买意向、订单资金,以协助其确立产品功能规格,并在累积远远足够投产规模时才正式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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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翻译自国外crowd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一般而言是透过网络上的平台连结起赞助者与提案者。群众募资被用来支持各种活动,包含灾害重建、民间集资、竞选活动、创业募资、艺术创作、自由软件、设计发明、科学研究以及公共专案等。[3]如图1所示。

目前的众筹主要有四种运营模式:股权式众筹、债权式众筹、捐赠式众筹和奖励式众筹。[4]当然,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其他新型众筹模式也在蓬勃发展之中。全球数千家众筹网站的运营模式各不相同,其中既包括以某种众筹方式为主的,也包括综合式的运营模式。 2 电子商务众筹模式案例分析

点名时间(Demo Hour)可以说是中国发展最早最快、规模最大的众筹网络平台,但是它在2014年4月宣布放弃众筹,这无疑是对众筹市场的一个很大的冲击。

在了解众筹的过程中,笔者看了好几个稍有些名气的众筹平台,也重点了解了背靠市值457.6亿美金母公司的京东众筹。京东推出众筹这个平台,实际上是为了拓展它的金融产业链和电商产业链,为了创业者们使用京东的金融产品、云产品、电商平台,所以京东打造的更像是智能硬件领域的创新工场。我们看到点名时间的产品众筹已经变成了预订,京东众筹也借助点名时间这个前车之鉴,在项目筛选中尽量选择开发阶段相对完善、接近量产期的项目,这样就规避掉了很多不靠谱的项目,确保了平台的信用体系安全。反过来以项目发起人的角度来看,他们加入众筹平台,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借助平台进行自我营销,京东大力推出众筹平台,自然会投入更大的宣传力度来推广它的众筹平台,因而这些加入京东众筹的项目就可以享受大规模的宣传,而且还能顺理成章的成为京东的商业合作伙伴,这种机会不是说有就有的,既集了资又宣了传还成为了京东的商业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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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金融众筹业务负责人金鳞说:“众筹与团购看似相近,但众筹具有预售性和排他性,这是团购业务并不具备的。尽管二者都是达到一定规模后项目才能成立、组团,但在内容和本质上有很大差异,团购并没有梦想等意识形态贯穿其中,而众筹背后则有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价值纽带。把众筹和团购看做一样,是没有看清众筹的本质。”

年轻一代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对社会发展与进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日益开放的社会环境下,年轻一代在文化产品、服务上的支出,这里的支出不仅仅包括经济支出,还包括时间、精神支出,已经明显高出其他群体。既然是流行文化,那么就是有很多社会成员参与的文化活动,一种文化活动要包容大多数人的参与,那么它的限制必然会被降低或是打破,也就是门槛降低了,这也和众筹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的特征相契合。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除了生活必需的吃穿住行外,娱乐也成为了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电影、音乐、书籍、社交应用等一系列具有娱乐性、趣味性的产品都成为年轻一代追捧的对象,许多年轻人也开始自己着手进行文化艺术创作。京东也是瞅准了这一商机,利用金融众筹的方式来帮助有梦想的人圆梦,同时也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京东从流行文化业内优选出新奇有吸引力的产品,从追求创新、品质保障、创造价值三个方面力求为用户提供有趣的生活体验,以满足投资人日益丰富的文化物质需求,同时也打造出了一个有共同爱好人的交际圈,让年轻创作一代人之间能够进行经验交流和分享以及idea的碰撞。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认为,众筹之于文创,一方面能够拓展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传统的文化产业商业模式下,只有具有大众需求的产品,才可以实现产业化。互联网拥有海量的用户平台,众筹这种模式,使得个性化的创作和小众的需求能够形成一种商业模式。除此之外,众筹模式还具有适合没有实体资产的、甚至没有创业经验的团队通过互联网获得资金支持,给创意以无限可能,在他看来,这也是文化产业的核心价值所在,互联网革命与文化创意革命结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文化创意革命。

众筹是2008年在美国兴起的,2011年7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准许设立众筹网站,2014年4月美国通过了《新创企业启动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 Act),允许小型企业实行众筹,募资上限为100万美元,欧盟也已经召开相关立法会议,这一系列的国家政策性措施使众筹有法可依。而在中国2011年刚起步的众筹市场却因为国家法律的限制和缺位无法得到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首先是中国市场上的众筹平台难以准确定位,众筹模式仍然在发展中,法律的制定跟不上众筹发展的脚步。其次就是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需要权衡并配置三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而且还需要充分考虑到中国现有的国情。

除法律环境尚未完备外,众筹平台的服务与盈利方式也尚未成熟,而在服务方面,众筹网站除募资外,也开始扩展、整合其他能服务新创业者的服务,如提供咨询技术服务、财务咨询规划服务等,众筹逐渐形成生态化的发展。不仅发展仍在摸索,众筹网站也可能面临诉讼风险,如3D Systems公司控告新创业者Formlabs在成功募资后无法如期交货,而协助Formlabs募资的Kickstarter网站也受牵连,其他的还有专利侵犯、恶意诈骗、非法集资等等负面情况的发生。因此,对于众筹模式在国内的发展,笔者总结出以下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