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题集(第5987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2 7:23: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9年国家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职业资格考

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43题,单选)

A、县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一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 B、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 C、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用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5节>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第33条,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须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务员主管部门是指中国共产党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的组织部。故A项“经市公安局批准”的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6条第3项,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故B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4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故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31条第2款,录用公务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即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卫健委共同规定,而非 2.

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复议 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 C、复议机关应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D、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不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0章>第3节>行政复议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①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

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可知A项正确,不选。

②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下列关于公务员回避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公务员任职回避的,只能由国务院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规定

B、公务员所在机关只能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审查之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C、公务员担任省级、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D、公务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时应当予以回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5节>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答案】:D 【解析】: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参见《公务员法》第74~77条。 4.下列不属于中止审理的情形是:( )

A、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B、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C、案件证据不足,须传新的证人到庭或继续调查、取证的 D、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须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6章>第3节>审理程序的延阻 【答案】:C 【解析】:

考查审理程序的延阻。参见《行诉解释》第87条。 5.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管辖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对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B、乙公司对县政府要求其交纳社会救助集资款10万元不服向县法院起诉

C、被告某行政机关对丙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应自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

D、专门法院必要时可以审理行政案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3章>第3节>特殊地域管辖 【答案】: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应自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之曰起15日内提出,,专门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

6.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兴建天龙金湾小区项目,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47题,单选)

A、公司应到市规划局办公场所提出申请 B、公司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C、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市规划局应作出不受理决定 D、市规划局为公司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可收取工本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4节>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答案】:B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据此,A项错误。该法第31条第1句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据此,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32条第1款第4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据此,C项“应作出不受理决定”表述错误,改成

7.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48题。单选)

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 B、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7章>第5节>适用条件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以及第18条第7项,行政机关实施查封的,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故A项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违法事实确凿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