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1 12:25: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在校学生参加201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通知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47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7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19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2元/人。为做好本校学生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请于2016年9月30日(周五)前,将此表格、有关资料及个人医保费(182元)交至副班主任老师处。 学生姓名(证件名) 证件类型 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 家长姓名 手机号码 城镇 性别 证件号码 户籍所属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省 市 区(县) 街 号 一、请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每项必填,务必真实): 年级 班 □ 农村□ 注意: (1)香港、澳门籍学生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保;(2)台湾籍学生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保;(3)外籍学生凭护照参保。

二、请填报参保信息(请从下列A、B、C三个选项中如实必选一项): 待遇享受时间 新生:2016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其他学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A、是否已参加公费家属医疗 是□ □ 选择此项的,请提交公费家属医疗证复印件(注:一年级新生及插班生提交) B、已在村集体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C、自愿参加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D、自愿放弃2017年度城乡居民 是是选择此项的,请家长在此签名确认:___________ 选择此项的,请将182元现金交至副班主任老师处。 选择此项的,请家长在此确认签名:___________ □ □ 是温馨提示:城镇户籍一年级新生(从化区除外)如已参加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停保手续,下年度统一由学校代征代缴。如您已仔细阅读并准确填写有关信息,请您在此签名确认。谢谢配合!

学生签名/日期: 家长签名/日期: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