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3 22:32: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八、 预算管理制度

1. 预算员原则上根据各个项目的计算规则、取费标准和合同要求去编制预决算,既要符合建设方、总包方的要求,又要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2. 预算员要对有关数据严格保密。

3. 每个预算员离开公司或项目前,必须把所在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和计算式完整无缺的交一份给公司,交不出罚款1000元。 4. 对于漏算、错算的,按其经济额度的5%赔偿。

5. 预算员为项目计算工作量要精确,分项工程的成本制造数要精确;提交下月的材料使用计划单如不精确的、拿不出的每次罚款100元。

6. 定额员每月做好定额用功分析、材料使用分析,做不到的每次罚款100元。 7. 项目预算员必须建立本项目的台帐档案。如签证变更、合同协议、各类报表、成本考核,分层分项工程量计算书、预决算书等,做不到的每项罚款100元。 8. 预算员、定额员一接手自己负责的项目后,应在一个月内编制一份完整的概算书、施工预算(除大型工程外),交公司审核、存档。

9. 预算员积极配合钢筋工长做好钢筋翻样工作,在主体工程结束时,进行预算量、钢筋翻样量以及实际使用量的对比工作,由预算员交一份给公司,交不出罚款200元。

10.预算员、定额员要掌握当地的定额及取费标准,认真熟悉合同条款,积极与施工技术配合,及时地办理签证变更手续。 11.上报甲方的形象进度报表,要在甲方规定时间提前2-3天上报,并及时和甲方核对好形象进度支付款,确保工程款的回收,做不到每次罚款200元。 12.新开工的项目预算员要编制好一份完整的临时设施结算书,指令材料部门将临设材料与工程材料分开计帐,便于工程成本考核。

13.在投标报价过程中不得借口其他原因不参加投标,或者提前回工地,参与投标者必须自始至终,按时完成报价任务,不得漏算,如果影响工程中标的罚款责任人1000元。

14.对于竣工项目,竣工后必须及时办理完结算,不得有任何借口拖延结算,一旦发现将给予处罚200-1000元。

15.定额员要不折不扣的按照公司规定的内部预算,及时、正确核算好各工种的计划用工和实际用工,把误差原因及计算叫公司核准,多算工时每次罚100元。

16.定额员及时为所在项目做一份施工总定额预算,让施工人员提前知道定额工时,一般情况规定在开工后第一个月内拿出来,拖延10天罚200元,拖延20天罚500元。

17.超出预算指导价的材料,要向甲方办理签证手续,不去办理者,每次每项材料罚款200元。

18.预算员要审核所在项目分包预结算书,并报公司预算科复核。严禁预算员为分包方编制结算书,一旦发现给予处罚2000-5000元,并追究责任。

19.分包项目根据合同要求,凡是与本公司发生水电、机械运输、临设、周转材料和修补等费用的必须详细制订好配合服务协议书。发现不制订合同手续的,预算员罚1000元。

20.所有甲方转来的甲供材料和万元以上的自购材料,以及认价材料,由预算员严格把关签字。预防超出预算价、合同价,预防弄虚作假,做不到的每张料

表罚100元。

21.预算员对内外提供材料数量、规格、型号计划的同时,必须提供预算价。 22.预算员在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等报表中,如发现在数量上弄虚作假者罚责任人200元。

23.公司必须负责招投标和核算。一是审核各项目的定额用工;二是做好新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三是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项目预算员、定额员进行检查、考核工作。

24.项目预算员必须每月25日报公司预算科完成工程量报表,公司预算科审核汇总后30日以前报公司总经理、财务科,如迟报或计算不精确每次罚200元。

25.预算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二次预算员知识考试,一次考试不及格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自动下岗。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分依据。

九、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法规,财政纪律,方针政策和企业管理制度。

2.遵守公司财务制度,严守财务机密,不得随意泄密,泄密者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3.对每月发生的经济业务要及时结帐、记帐,做到帐证、帐表、帐物、帐款相符。

4.总帐会计必须每月一次同建设方、总包方和协作单位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不要影响要款,如耽误要款,每次罚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帐本。

5.辅助会计要月月对清职工往来帐,防止串户,如出现漏帐,其全数金额由辅助会计自己赔偿。

6.公司只设一本总帐,项目部不再设立分帐,所有票据均有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报支,其余任何人签字仅作证明,证明人不能在审批栏签字。职工借款由各项目部经理审批签字,500元以上借款征得总经理同意。

7.财务会计要重点抓好要款,随时掌握正确的经济收入情况,材料费支出、应收工程款数据,及时的按合同规定回收工程款,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8.财务人员要记好帐、管好钱、用好钱,资金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允许长期巨款宕帐。职工借款控制在200元内,管理人员控制在500元内,一年中不得超过三次,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如借款超支造成集体损失,由审批人赔偿。

9.对于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余部分要由总经理同意后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规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损失由付款人和准付人赔偿20%。 10.材料会计要认真严格把好材料进出、材料积存和材料消耗关。因资金紧缺,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贷款未付的,应根据收料单、合同或协议,分单位、分类别每月30日报财务科。如果材料进出帐不符,每次罚款200元;材料积存不报而继续采购的,发现一次罚200元,并追究责任。

11.材料会计每月汇总干部职工出勤、奖分,包括职工工伤出勤并张榜公布。 12.财务上对于交来的各项内部罚款,有关分摊费、担保金、赔偿费和其他应扣款,都得一笔不漏地扣除归户,如发现遗漏由记帐人赔偿。

13.成本考核会计,每月必须及时做好低成本考核,数据要正确,数据不正确

罚100元,不按要求弄虚作假者罚款200元。

14.工地废钢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财务入帐。各项目部不准以任何借口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一经发现罚责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5.财务上要对有关人员的备用金及时提供,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是领用者应该及时结帐,如果发现三个月不结帐,罚领款数额的10%。 16.从2012年元月以后各项目部必须把电缆、电线和固定资产一样编号列入台帐。还有临设用材中,50元至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也要列入明细并加强管理。 17.工伤人员去医院治疗,除住院外,医院配药的处方一律带回工地。分清责任视情酌报比例。

18.材料付款由项目经理、技术、质量、材料、预算、仓库分别签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安全、预算、公司经理签字,违反制度未签字付款的,罚责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材料管理制度

1.工程材料的采购品种应以施工的实际需要为依据,数量以工程预算为依据。质量以设计要求为依据,材料员根据定额员编制、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审核的材料计划负责采购。材料采购实行材料员专人负责制,项目上的其他负责人有建议权,不得直接插手材料采购。材料部门实行采购、验货、收料、审批、付款分权制,不允许减少环节,缺少手续一律处予罚款200元。

2.材料员调动,全部办好交接手续,由材料会计在场签字。交接时的遗漏问题,由原经办人处理,费用损失由个人承担,不办好交接手续而离开的罚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3.材料原则上分项目部采购,材料员采购材料要认真做好价格信息的调查、交流、咨询工作及信息论证工作,随时掌握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大众材料价格不得超过公司调查价格的3%,大型材料不得超过1.5%。材料以质优需用为主,不允许以借口不能报批而采购价低质劣的材料。对买回的不合格的材料,坚决给予退货,不能退掉的部分,有采购员赔偿50%。

4.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允许擅自做主,采购员更不能随意购买,违反者罚款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5.采购万元以上的材料,一律采取招投标,投标厂家在5家以上。签订合同应由项目经理、材料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供应商洽商,签订合同时除考虑价格价格合理外,还应考虑本公司的资金周转情况。在保证合同要求质量的前提下,确定最低价,10万元以上要经过总经理同意,50万元以上要由总经理参加,违者罚责任人1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6.采购员原则上亲自送货到现场,把好质量、数量、规格、用途、价格关,与收料、仓库保管员当场验货手续,不到现场办理的每次罚100元。所购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应及时向资料提供,凡未及时提供或手续不全的每次罚采购员100元。

7.凡是两个工地之间的调拨材料,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开具调拨单验收入库,材料当场点清,发现差错经手人罚200元。

8.甲供材料包括安装主材料要根据预算员提供的计划单,经项目经理、施工员签字手续齐全后,方能去甲方提货。验货入库时要有对口工种代表、材料员、门卫三人以上签字,当日验收,不得过夜,发现代签每人每次罚200元。